楼主:
aitt (君子之交淡若水(M))
2014-10-28 22:50:10※ 引述《NPITGOD (澎科大神)》之铭言:
: 哭哭 碰上台湾这种人(念作"犯")权(念作"罪")天堂 +台湾令人瞠目结舌的司法判决体系
: 结果屋主被一过失杀人起诉 我完全不敢想像会发生什么事情
: (屋主说的好 打输了 就是两尸三命)
: 在台湾 只有犯罪才有人权这点是大家都知道的吧XD
: 哀
只能这么说,在台湾,很多情况都是坏人为大,就拿以前我在学校发生的事好了,
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如果有人意图对我霸凌的话,
我也不会忍气吞声,会先警告对方,假若不理的话就会采取动手反击,
如果不小心让你眼瞎了,还是耳聋了,那也是你自找的,
谁叫你要故意欺负我,可问题来了,老师怎么处置? 对方家世背景好,
欺负人的还不一定有事,倒是我反击,只要闹到老师那就一定有事,
挨罚外加写联络簿,甚至家庭访问,把我妖魔成一个顽劣学生.
可我能不还手吗? 以老师对霸凌处理态度如此消极,不还手只会被一路乖乖欺凌到毕业.
社会上也是一样,对方故意伤人,你如果不还击,有可能受伤甚至丢命,
根本等不到警察来,可你还击呢? 别说不小心让对方挂掉,
就算是致伤你都可能有罪,搞不好你跟犯罪者的刑责还差不了太多呢..
要说台湾的法律保护善良人? 还不如说保护有钱有势的人,
要不然顶新的案子为何拖拖拉拉的办? 而且还有意思想要高高举起轻轻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