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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
11 minutes ago.
今天,我提出未来台北市政府的〈透明廉政公约〉,以后的市府首长人选,都必须签署同
意才能出任。
〈透明廉政公约〉
1、 市长每年公布财产申报(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并向市民说明财产来源及变动状
况。
2、 局处首长依法申报财产,并向市长说明财产来源及变动状况。
3、 市府政务首长行程一律登录列管备查。
4、 成立“公民参与委员会”,落实“开放政府、全民参与”主张。
5、 修改“台北市政府廉政肃贪中心”组织章程,委员会半数以上应由府外人士出任。委
员会每年提出“台北市政府廉政监督报告”,并就人事任用考核、工程采购稽核、施工验
收查核涉嫌弊端等案件接受市民检举。
6、 引进国际透明组织“清廉印象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CPI),透过市
民网络投票,每年公布市府各局处及所属事业单位“清廉指数”。
7、 市府约聘雇人员及职务代理人一律上网公告、公开招考聘用。
(巴库后门者表示哭哭,要不要上任先来追溯重考聘用?)
8、 彻底落实《游说法》规范,定期于市府网站公布利益团体及民意代表游说状况,以保
障市民与公务员之权益。
9、 警政消防主管、各机关稽查人员应定期轮调辖区,以杜绝弊端。
10、 本公约应纳入台北市政府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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