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bbruce (布鲁斯)
2014-10-27 12:38:45※ 引述《NPITGOD (澎科大神)》之铭言:
: 哭哭 碰上台湾这种人(念作"犯")权(念作"罪")天堂 +台湾令人瞠目结舌的司法判决体系
: 结果屋主被一过失杀人起诉 我完全不敢想像会发生什么事情
: (屋主说的好 打输了 就是两尸三命)
: 在台湾 只有犯罪才有人权这点是大家都知道的吧XD
: 哀
标题 [新闻] 护孕妻勒死贼 王卓钧:应报警处理
───────────────────────────────────────
1.媒体来源:
中广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护孕妻勒死贼 王卓钧:应报警处理
日前在台北市一名男子返家时,发现家中有小偷闯空门,为了保护怀胎八个月的妻子,男
子与小偷搏斗后将他制伏,但小偷急救后却不治,警方以过失致死罪将男子送办。警政署
长王卓钧今天(27号)表示,有没有防卫过当要交由法院裁定,但遇到类似案件,一定要
先报警处理。(陈俊华报导)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带着怀孕八个月的妻子回家时,发现家里遭到小偷闯空门,小偷还挥
拳攻击。为了保护妻子,男子勒住小偷颈部将他制伏后才报警处理,但这名小偷却因为脑
部缺氧,送医急救十小时后不治身亡。警方以男子防卫过当,依过失致死罪将他送办,士
林地检署谕令五万元交保。
警政署长王卓钧表示,屋主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是否有防卫过当?将交由法院来裁
定。王卓钧:‘这个屋主也不是要见到有这个结果,我看他今天已经五万块法院给他交保
,那这一部分可能将来就要留给检方跟院方来做一个裁定。我们是希望有这种案件发生的
时候,报警来处理是我们所希望的。’
王卓钧提醒,如果民众遇到类似案件时,要以自己本身的安全做为第一考量,最好要立刻
报警,由员警到场处理,会比较完备。
3.新闻连结:
http://tinyurl.com/nugjqog
4.备注:
干嘛把小偷勒死呢?
赶快报警
请警察对小偷拍拍肩
小偷马上就崩溃惹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44:00把人勒死了也太过了~
不是当场勒死 是到院后急救失败警察到现场时 小偷还活着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10-27 12:45:00....报告总统您的属下又一个低能儿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46:00他用勒的 被判过失致死可能性很高...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10-27 12:46:00谁不知道要报警? 这种官员...是想扯总统后腿多久?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10-27 12:47:00我希望不起诉处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47:00这不就罐头回复 还低能哩电影看太多喔? 美国一样起诉啦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10-27 12:48:00罐头?打官腔吗?那请别发言好了!谁不知道要报警?重点是这个问题根本不适屋主的错啊...
作者:
FOXHUNTER ('DEN NN )
2014-10-27 12:48:00是家属决定拔管的,家属连自己家人都不想救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48:00你只看到报警 有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啊?
作者: Ferysis 2014-10-27 12:49:00
起不起诉是看检察官 出人命了难道要警察睁只眼闭只眼?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0:00警方就只能移送 起不起诉是检察官的事
作者: Ferysis 2014-10-27 12:50:00
美国人把侵入院子的人给碰碰掉 也是要上法庭的 没有警察过来拍拍说没事了这么简单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7 12:50:00问警政署长这种问题?当然叫你报警啊难不成叫你私下自己解决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1:00事情都发生了还要警方说啥不就马政府说啥都是错的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10-27 12:51:00XD 他不回答报警 难不成要鼓励民众跟歹徒对抗吗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2:00贼虽然有攻击屋主不过手上没有拿武器,屋主的攻击有点太过了~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10-27 12:52:00屋主也没有拿武器!不认为屋主过当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7 12:53:00那也不是警政署长去认定的问题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3:00有没有过当就是到法庭说了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10-27 12:53:00其实防卫有没有过当很难讲 歹徒有吸食毒品前科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4:00你已经制伏他了还继续勒到挂掉 防卫过当可能性很高
作者:
qoh (ChuuNeir)
2014-10-27 12:54:00我看别的新闻说有毒品前科....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4:00贼手上拿刀做势生命威胁的话我同情屋主,事发当时屋主回家
屋主有怀孕的老婆在旁边 小偷在屋里本身就是种生命威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6:00贼躲进厕所,屋主要开厕所贼还反锁不给进入,这时候打电话
作者: phfd2013 (网滋) 2014-10-27 12:57:00
老婆有可能有危险,不认为过当
作者: Ferysis 2014-10-27 12:57:00
有没有过当就看法官认定囉 至少到警察这里还算公事公办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7:00报警处理就好啦,屋主仗自己武勇要闯进去擒拿还把人勒闭本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8:00来就有点太过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8:00那是一样的
作者:
RieX (eX)
2014-10-27 13:00:00电话打完警察马上到吗?还记得新北前阵子发生女屋主在家拖地被闯入的小偷强奸劫财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01:00他只说要先报警 这是SOP吧
不是zainc所说的 闯进去是遭遇战 不是 屋主主动进攻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7 13:01:00其实应该要说:鼓励民众和歹徒搏斗 这样就对了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02:00小偷把自己反锁在厕所屋主要进去抓拿还把门抵住不给屋主进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02:00那就不需要警察了 警方能做的就是告诉你要先报警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03:00本来就屋主硬开门要抓拿贼,贼攻击也是没拿武器猜想就是想
不过要是我有个孕妻还遇到这种事情 大概也顾不了那么多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05:00反抗屋主抓拿跟脱逃,屋主把人勒死本来就太过了,只能说下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05:00如果是ZAINC讲的那屋主问题很大...
联合报跟中央社、苹果 都不是Zainc的说法原来是自由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10-27 13:06:00比喻就是 开枪示警跟开枪瞄准对方身体
太逊了~~~去跟学运纠察学一下如何正当勒人脖子拖走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10-27 13:07:00我觉得屋主很紧张 所以用力过猛 这是可以想像到的...
军人学的都是杀人术,很难知轻重,请看‘空中监狱’不过突然觉得国军战力有点希望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09:00王卓钧你跟你家老小回家看到歹徒冲向你 弟一件事情是报警靠腰你自己就是警察了啊XD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10-27 13:10:00防身术跟莒拳应该没有死命往对方脖子掐这项吧...
作者:
RieX (eX)
2014-10-27 13:11:00一堆人在帮小偷讲话, 人家是进来犯案不是进来串门子的 还当小偷会跟你客气喔 失风的小偷是会跟你拼命的
他担心孕妻安危,使出所学擒拿术中的“掌脸制喉”屋主是这样讲的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7 13:12:00哪来的一堆人帮小偷说话?某人的脑补?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13:00ZAINC有天眼通还是新视界的神 现场说的比记者还要清楚是哪招啊? 天眼通还是啥教教我好吗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3:00他因尿急往厕所去 跟自恃英勇开厕所门有很大的差距吧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4:00推拉间见门后露出男人的腿,惊觉歹徒潜入,因此猛力推开门,对方趁他惊讶瞬间出拳攻击,2人扭打,妻子吓得尖叫报警。
zainc: 报警处理就好啦,屋主仗自己武勇要闯进去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10-27 13:15:00作者: Ferysis 2014-10-27 13:16:00
托球囉 骂不了政府 就要跳过检警权责付诸激情乱扣帽囉~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6:00没错阿报警处理,屋主如果不是仗持武勇怎么猛开门跟贼扭打?
这篇不是就说老婆报警了吗唉 不然勒? 关门然后说声打扰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18:00所以是过失致死啊...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8:00屋主要开门贼不给开就报警等警察来处理阿
那如果贼有带武器勒 等他武器拿好 热完身 出来大杀四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19:00ZAINC讲的如果是真的那屋主过失致死是跑不掉了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9:00有带武器直接威吓了还躲起来等屋主报警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0:00用什么手段都一样 重点是人死了
没被发现就 单纯偷窃 被发现后转强盗的贼也不是一个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21:00贼的反应就是躲起来装死没打算拼生死阿~看他2手空没武器就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1:00今天贼把自己反锁 对你的生命身体没有立即威胁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22:00大约猜一下,东西阿罪又没重到要拼生死~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2:00准强盗是被发现马上强暴胁迫 本例根本不成立反正判出来就知道 ZAINC讲的那篇是真的屋主过失致死绝对跑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5:00大家看到家里多出没生人应该乖乖的学SXD那样演下去就对吧
作者:
RieX (eX)
2014-10-27 13:26:00我妹之前出门办事请我去他家帮他顾小孩,结果真的被我遇到闯空门,对方应该观察过我妹(旧式公寓出入好观察)小孩还在房间睡觉,当下气压多沉重我无法形容 真的就是感觉你死或我亡那种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6:00大家看到家里多出陌生人应该乖乖的学SXD那样演下去就对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6:00这跟过失致死无关啊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10-27 13:26:00戴口罩加速窒息...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7:00或者应该开门跟他说 出口在这请别走错XD\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10-27 13:28:00我想到之前郑捷我弟问我遇到怎么办 我回答他把手上东西拿来当武器尻给他死...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8:00[设计对白]盗贼:看到我还不自己乖乖把自己绑起来 打我会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8:00普通人如果看到贼反锁自己10个有9个会等警察来 屋主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28:00rie你遇到那情形别挡住他脱逃,他也没必要跟你拼生死阿,除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9:00自势身强力壮不小心就搞死人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9:00台湾就是过度的强调犯罪者的人权 让犯罪者越来越有迟无恐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29:00非他本意就要要害你妹一家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0:00了再来说这种话吧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枪...)
2014-10-27 13:30:00所以防卫就只有一个目的:排除威胁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0:00贼本意怎样不知道 要看贼的行为
外国要看啦 美国隔壁也发生过屋主先制服綑绑小偷 报警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10-27 13:31:00不过对法律而言 让对方致残或者死亡八九不离十防卫过当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1:00他把自己反锁你说他要伤害妻女那是不成立的
作者:
RieX (eX)
2014-10-27 13:31:00不然我要让他偷喔?要不要顺便送他回家?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1:00我只知道 台湾的盗贼日后可以很大声的说 你们看到我算你们倒没别打我打我有罪的喔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2:00那就一样啊 他没有主动攻击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10-27 13:32:00只是对方有毒品前科 又戴着口罩 离正常人的体能判断有差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32:00让他偷了报警抓就是了,你要上前跟他拼生死就是穷鼠反噬猫阿~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枪...)
2014-10-27 13:32:00会不会有人就反其道 干脆直接往死里打再说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3:00没有啥理应得 你不是上帝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4:00去看看ZAINC那篇吧
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10-27 13:34:00
鬼扯, 你知道啥叫侵门踏户嘛?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4:00就我说的啊 盗贼跟你说 别打我让我好好带走财物 打到我
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10-27 13:35:00
没真的遇到的不用说的那么轻松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5:00犯意很多种 窃盗犯意杀人犯意伤害犯意 哪一种啊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5:00你吃不完兜著走啊 这就是人(犯)权(罪)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35:00也不算私刑啦~看起来像下手不知轻重,不过那极限状态下,要冷静也强人所难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6:00说的轻不轻松跟法律上有罪无罪是两回事过当防卫 但无期待可能性免除其刑这大概就最后的判决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7:00然后这里也一堆自己都不解是就天眼通的好像在现场看整场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枪...)
2014-10-27 13:37:00本来就是如此 当下目的就只有一个:排除威胁威胁排除之后才会讨论手段之轻重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7:00法律上屋主没违法可能性很低 但可免除他的责任
他现在被打挂了才是小偷 没被打挂会不会进化成杀人犯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8:00可以决定的 再说别人没有发际观念的时候你们又有多少?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8:00详情如何看法官认定囉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9:00一堆人上来就说小偷没有犯意怎样都是屋主主动攻击的就很好笑了 你人在现场? 然后又要马上说谁有罪? 好像只有法院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9:00你是在气愤啥XD 把人搞死先输一半你不知道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0:00你也马上说屋主无罪啊 彼此彼此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0:00其实就是这个概念啊 死人输一半 死者就可以完全除罪啥了最棒的例子就是洪案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1:00无罪 这可是你说的 我可没说过无罪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10-27 13:41:00我支持打死小偷无罪化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2:00我打的是 被一过失杀人起诉 我都不敢想像会怎么判决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2:00我哪句说无罪 指给我看 NPITGO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42:00好烦喔~莫名其妙被塞一堆我没讲个的话~明明自己也不在现场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3:00按 /输入 无罪 很难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3:00指不出来是不是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43:00还评论一大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4:00我说屋主不会无罪喔 哈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4:00关 10/27 13:32 无罪也是你自己说的 我有说过无罪吗XD
zainc: 报警处理就好啦,屋主仗自己武勇要闯进去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5:00我是担心他会被怎么判刑 我都认为他会拼了怎么说我说他
火气没必要这么大啊 是不是正当防卫也是要由法官判定 大家说说想法就好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6:00以过失伤人来说他不可能没是啊 我绝对认同 只是替他不值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47:00我这样讲阿~ 然后咧? 又不是讲你~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7:00这样也可以被某些人脑补到啥说我支持打死人无罪 无言以对不用自己在那搞个稻草人又拼命在对稻草人攻击练等XD
你天眼通讲屋主呀~ 所以我讲你天眼通呀呃 不太对 应该是他心通 你可以读取屋主想法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8:00那也是自己选的 下手不知轻重 这在武艺高强的人身上常看到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8:00喔 右转弯啦 快点教大家怎样天眼通开实况看到屋主VS歹徒的实况是怎样 我也想看看替歹徒说两句好话X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48:00我天眼通阿~ 可以吗? 没战你好吗?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9:00空中监狱有演屋主打人的那幕吗(我回去找找看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9:00心中想啥看的昰证据 这是法庭攻防重点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0:00够啦 自己承认天眼通 坳成这样也就够了 理性讨论哩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0:00空中监狱也是要保护妻子 被判了7年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0:00自由时报都那样写阿~ 不然咧~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1:00天眼通先生已经不是一般人的境界了 我们可以不用跟他讨论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1:00而且空中监狱还是多打一 照样是7年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1:00坳咧~讲到好像你是承办检官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2:00双方都脑补啦 没有谁比较高尚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2:00我都说我一开始就认定屋主不会无罪还会被判刑(甚至会很重奇怪有人拼命的在那脑补无罪到最后又说开天眼通 天眼通可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3:00我不是阿~
又不是了 zainc: 我天眼通阿~ 可以吗? 没战你好吗?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3:00歹徒有为了逃脱攻击他人的权利 屋主你TM的倒楣打到人就准被被判刑的义务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4:00谁叫你要打死人 没打死就是正当防为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4:00BJ4网友 我们的等级还不够 还是放弃跟那种会天眼通的沟通沟通不能啊X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4:00我的确不是战你阿~ 我在回应另一位大大说的那么明可以了吗?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5:00从头到尾就只有支持歹徒的那边拼命在脑补啥现场实况 然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5:00谁支持歹徒啊 说一下好吗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6:00刑还很重 拜托天眼通的不会说你还能看到人家脑内选项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6:00我哪句支持歹徒 请释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7:00我哪句支持歹徒 请释明 CUTBEAR123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7:00在我看来一直在那淡化歹徒犯行 脑补现场屋主恶意攻击的那未就是支持歹徒 不就是你吗 还是我说错了啥
就我来看 是zainc立场偏向于歹徒 呵呵 MsKing大只是讲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8:00我只说照ZAINC那篇他问题很大而已 脑补啥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8:00喔 Z某也是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9:00可悲啊 死一个人是新闻 X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9:00我偏谁也影响不了法官,把我意见看那么重真是受宠若惊~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9:00都说过当防卫免除其刑了 这样叫支持歹徒我哪句支持歹徒 请释明 CUTBEAR123
没把你看很重 只是在讲你的意见叫天眼通 你自己也承认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4:01:00你看这里死了一个歹徒可以吵翻天 高雄登革热死了六个人好像都没人在关心的XD 也没有人咎责这六个人为啥会死掉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4:01:00我哪句支持歹徒 请释明 CUTBEAR123 说不出来就成认啦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4:02:00啥 高雄除了六死以外还多了一条名犬被毒死(喷药......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4:02:00你就这种程度喔?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4:02:00是阿~可以了吗? 实情让法管去审去,我可没力气跟人吵架~
没人再跟你吵架 我只是很中肯地评价你的行为希望你不要有错误的认知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4:04:00喔 现在又说让法管去审去 那前面说ㄧ堆是怎样X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4:04:00谢谢你中肯的评价喔~
登革热嘛~ 毕竟再怎么喷药也不可能让蚊子灭亡 然后又不可能对蚊子究责...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4:06:00说一堆你有记住的话就还算有意义搂~ 就酱~
作者:
B7th (白金家的岬天下无双)
2014-10-27 16:27:00几百年没看到3b PO文了 推一下吧
作者:
poet1112 (湿人不是诗人)
2014-10-27 17:22:00跟智障一样,下次记得跟小偷先说等我先报警再打一场脑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