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修法进度
行政院: 删除现行有关法人罚金刑规定
发生食安问题卫福部第一时间可作成行政裁罚立即执行
并新增追讨及没收法人不法利得
范例: 大统案卫福部开罚18.5亿行政罚
法务部: 赞成行政院
国民党团: 暂成行政院
vs
司法院: 删除罚金刑失去“主刑”,就不能有没收的“从刑”,无法单独查扣法人不
法所得 形同“法人除罪化”
法务部: 刑法规定“犯罪所得之物以属于犯罪行为人者为限,得没收之。但有特别规
定者,依其规定”
故食管法修法后单独没收法人不法所得,并没有违反刑法、宪法精神
民进党团: 反对删除对公司法人罚金裁处条文
vs 法盲区
民进党团: 一罪不两罚拢洗gay 现在就一定可以统统罚 罚不起来一定都是KMT放水
如果想过关 没经过黑箱协商别想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