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食安法修法排除一事不二罚 民进党团反对

楼主: oaz   2014-10-24 12:00:29
※ 引述《MasterYY (一银大师)》之铭言:
: 标题: [新闻]食安法修法排除一事不二罚 民进党团反对
: 时间: Fri Oct 24 11:48:27 2014
:
: 立法院会今(24)日预定处理“食安法”修法,在备受争议的“一事不二罚”部分,法务
: 部与卫福部认为应删除赋予法院裁处法人罚金条文,让行政罚不因罚金判决而被撤销;但
: 司法院质疑删除法人罚金刑后,形同替“法人除罪化”,况且无“主刑”也就不能有没收
: 不法所得的“从刑”,因此相关修法条文还需协商,不过民进党团已经表达反对删除对公
: 司法人罚金裁处条文的立场。
:
: 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书记长吴秉叡表示,“一事不二罚”这是法务部的讲法,司法院是
: 反对的,他举一个例子,如果有人闯红灯撞到人,应该负刑法上过失伤害的罪责之外,他
: 本身还要负闯红灯的行政罚,所以在法的体系上,刑法跟行政处罚本来就是并行不悖的。
: 吴秉叡说,所谓的“一事不二罚”,指在行政罚的领域里面不罚两次,所以法务部不要把
: 这个观念拿出来误导,法务部的意见,他不认为说,刑法有处罚,行政罚就不能处罚法人
: ,这是可以并行,而且可以罚的更重,为什么要把法人刑罚的规定拿掉呢?
不懂法,觉得听起来好像有道理
但也有点疑问
以这个例子来说:
闯红灯应该是一件事
撞到人是一件事
所以,这个例子是不是该算在“二事二罚”?
:
: 吴秉叡指出,况且法人的罚金刑制度,在台湾早就行之有年,刑法体系里面也有,所以法
: 务部不要拿这个东西来误导,在野党是希望能够既罚法人的罚金刑,也罚法人的行政罚锾
: ,这样才能够真正重罚,国民党用这个不对的理由误导,这是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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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ppt.cc/lp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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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次看政治人物解释了一大堆法律的内文
:
: 还是看不太懂,到底在说啥?
:
:
作者: 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   2014-10-24 12:11:00
行政罚法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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