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4-08-27 19:15:56帮大家看懂检察官的逻辑是什么
刑法306是规定在妨害自由罪章
所以刑306保护的法益是个人的居住自由
但是党部并非住所,所以不可能侵害到他人居住自由
作者:
digpig (抠鬼)
2014-08-27 19:16:00看看维新四傻 哈哈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8-27 19:19:00所以有人跑去工厂乱倒垃圾 顶多只能罚他违反废弃物管理法是吗?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8-27 19:22:00同样的道理 办公室应该也是可以自由出入了反过来说 在应该可以自由出入的办公室或是工厂设立警卫算不算是违法限制人民居住迁徙的自由?可不可以告所有有警卫的工厂和办公室违宪?
作者:
valepiy (俄国人好帅)
2014-08-27 19:24:00颗颗 再凹嘛
但是看上一篇案例却又不是这篇的解释法.所以检察官真的放水放到天边去了
以后凡是不住人的地方都能自由进出啦,反正检察官不办法官也管不了我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27 19:29:00非住所,所以不可能侵害到他人居住自由<---??哪个人教的,又是台大那些绿师吗?再说啦,306的要件有限定"住所"吗???"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党部不是建筑物,难道是钢普拉还是纸模型???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8-27 19:34:00先把条文抄个三遍再来发文好吗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27 19:40:00这种戴有色眼镜的国家司法从业人员越多,才真的是台湾民主最大的讽刺国民党要是小峱峱就这样不告了,也可以期待老K树倒猢狲散的一天也不远了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8-27 19:42:00动物园也不住人,为什么要收钱才能进去?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8-27 19:44:00爽啦 可以合法入侵银行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8-27 19:50:00神逻辑 哈哈以后百货公司 量贩店都可以自由进出了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4-08-27 20:02:00补充一下,不成立306不代表没有犯罪,我个人认为应该成立304的强制罪
怎么不是成立公共危险?.这还比较有适用空间所以检察官真的是放水放很大之前某人说检察官要站在被害人角度想.现在看来真讽刺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27 20:55:00304的强制罪<--这样好了,原po涵摄一下说看看如何?站在被害人角度想<--国民党党国遗毒是加害人,怎么会被害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8-27 21:04:00这样好了, 304跟306都贴出来再来讲成不成立如何??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8-27 21:57:00独到法律见解不被法律接受的那个大律师陈水扁今安在独到法律见解说要告诺富特的那个赖律师告了没?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8-27 23:00:00他可能以为是补习班老师写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