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林伟信、吴泓勋╱台北报导】
联邦集团创办人林荣三么儿、珑山林建设董事长林鸿尧,为开发士林官邸旁近千坪精华土
地,竟将名下土地切割成iPhone5大小,假赠与13名人头牟取开发暴利。高院斥责林罔顾
土地其他共有人权益,赚取钜额不法利润,且犯后毫无悔意,昨依伪造文书罪将林判刑4
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定谳。
林鸿尧触法 毫无悔意
同案被告吴敏惠等13名人头,各被判处2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6万元确定。
林鸿尧欲开发的土地地点,位于士林区福林路福林段2小段561号,地处士林官邸附近,距
离士林捷运站仅10分钟;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根据实价登录资料,该
地段的交易每坪单价为260万元,邻近新建案每坪也大约在120到150万元。市场人士估计
,若该土地开发成功,至少可获取数十亿暴利。
如果得逞 狠削数十亿
判决指出,林鸿尧欲开发561号土地,100年间陆续自该块土地共有人取得过半数土地3519
平方公尺、约1000坪左右。林因无法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为求日后开发建案,先取得建
照执照,竟以“假赠与”方式申办移转登记,由林将土地约0.0035坪过户到吴敏惠等13人
名下,以规避土地法规定,去除其他地主权利。
林鸿尧等人随后在101年4月17日以低于市价的500万元,将561号土地设定地上权给珑山林
公司,101年5月9日向士林地政所申请地上权登记,因曹姓地主接获珑山林存证信函后,
发现土地遭不明移转,向地政所提出异议,驳回林鸿尧等人申请。
林鸿尧向台北市诉愿审议委员会提诉愿,但诉愿会发现林鸿尧等人涉有伪造文书,不但驳
回诉愿案,还将全案移送北检起诉。
北院审理后认为,林鸿尧身为珑山林负责人,为求一己之私,在未循求正常管道购买或寻
求其他共有人合作之下,以假赠与方式,赚取开发利润,依伪造文书罪判刑4月,高院昨
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全案定谳。
http://ppt.cc/343r
罔顾土地其他共有人权益,赚取钜额不法利润,且犯后毫无悔意
结果才判4个月,真的是呵呵
自由财团之子这样恶搞才判4个月无人闻问
换成其他不自由的财团这样搞只被判4个月应该早被人民骂死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8-15 11:10:00检察官根本先放水了,你用伪造文书起诉很难被判重刑阿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8-15 11:12:00四个月都易科罚金啦
作者:
blur13 (èªè˜ä½ 自己)
2014-08-15 11:12:00目田会报吗 还是直接说撕发不公
作者: ckcheng2 2014-08-15 11:12:00
可以易科罚金,不用关XD
作者:
wangrs (自强号柴联车)
2014-08-15 11:24:00赚十亿罚十二万,真的是“一本万利”,这就是我们伟大的司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8-15 11:24:00反观刘政鸿
作者:
wangrs (自强号柴联车)
2014-08-15 11:26:00法!台湾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特别是那些有钱有权有势的权
作者:
wangrs (自强号柴联车)
2014-08-15 11:27:00贵,司法在他们面前,只是卑躬屈膝的奴才而已!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8-15 11:29:00也对啦,反观赵大雄现在被压,林荣三走路有风^^
作者:
ckuser (风建时代)
2014-08-15 11:42:00赵大雄会不会不爽然后出手爆料
作者:
catyang (猫阳)
2014-08-15 11:46:00台湾司法真的没救了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4-08-15 12:09:00你们不懂,这是为了筹募建国基金不得已的作法,为了台湾独立建国,林家牺牲很大~~~~
作者:
blur13 (èªè˜ä½ 自己)
2014-08-15 12:10:00熊哥会不会后悔没自己搞个媒体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爱喔 >.^)
2014-08-15 12:44:00伪造文书这样判很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