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推文贴了下面这条
http://news.tvbs.com.tw/entry/541196
市府在89年开始建置地下管线图资,被质疑可能是肇事元凶之一的
李长荣公成立于86年,在建置之前,竟然没有主动把旧有埋设的管
线陈报市府,也就是说,在前镇区发生气爆的救灾当时,对于地底
下的管线状况,救灾单位根本难以掌控!
重点是这段
也就是89年高雄市政府开始建图资时,李长荣化工没提供线路图给高雄
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的图资上面就那根管
那这就更奇怪了,依法李长荣化工在埋管时就要通报上交资料给市府
那为什么高雄市政府建图资时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