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iery (viery)
2014-07-31 21:28:11这可以申请法官回避了吧 挺过太阳花的法官
叫他来审这个案子....
摆明了就是不会有罪的案子 有必要传江宜桦?
配合学匪作秀也不是这样搞的吧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14-07-31 21:30:00传他很正常吧,不用在这方面多作联想。
作者:
Aswind (各自远飏)
2014-07-31 21:31:00自诉案件传行政首长一点都不正常 这是第一例
楼主:
viery (viery)
2014-07-31 21:31:00一点都不正常 驱离可以告杀人 本是搞笑限期趋离跟杀人有个屁关系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1:32:00就说了,台北地院可以再更没下限一点。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4-07-31 21:32:00不要苛责了 自诉了话法院是必须要审的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14-07-31 21:33:00现在是准备庭阶段,根本还没进入正式的审案阶段。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4-07-31 21:33:00就如同地狱猫有提到检察官是不太想办,但是职务上还是得干
楼主:
viery (viery)
2014-07-31 21:33:00自诉可以驳回 谁跟你一定要审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31 21:34:00恶例?到时办到绿营头上,就会说反正你们也说是恶例,不循了像特别费还不就是彻查一人,放过其他吗?哪时非援引不可了
如果今天是个反学匪法官驳回自诉,现在已经被铺天盖地追杀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1:36:00就是恶例还要护航喔?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07-31 21:36:00告这种不会输阿 江没事叫党证无敌 江有事更可以说嘴
作者: ckcheng2 2014-07-31 21:46:00
随便啦,反正在创造无下限历史嘛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