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个资法遇到这样的人是否可以修法公布?!

楼主: rote (ROTE)   2014-07-21 23:41:49
向阳派出所已经发出通报
http://0rz.tw/VX3OD (FB连结,不喜勿连)
第10号台风麦德姆几乎可以确定往台湾直扑而来,
目前在山队伍14队183人、其中长程纵走队伍3队21人!
所有队伍预定在今天傍晚全部下撤完毕,
惟有一纵走南二+马博横断队伍,
其领队考量台风逼近决定放弃马博横断7/19由东埔下山,
但该队一女性队员拒绝服从领队决定坚决一人独往马博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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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7/21下山目前尚无法联系。
遇有上述情形领队应严厉、断然拒绝、阻止其脱队独行之行为,任其独往发生山难领队可
能需负刑事、民事责任。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1 23:43:00
个资法吗 现在是最值得玩味的地方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1 23:43:00
这些爬山的真的很白痴,不下再来然后再叫人救,救下来在那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1 23:44:00
唉爸死母,救你的人太慢怎样,救不下来,换你老爸在那死爸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1 23:44:00
理论上还是不能吧 但实务上判决恐怕也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1 23:45:00
这个资法只防的到我们这种人而已。有被某人告过的应该都有经验。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1 23:47:00
所以照崔大的意思 因公当可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1 23:49:00
本来就可以,你顾这些人的面子干嘛?台湾就这点最妙,很多人爱钻洞,为什么不直接把他们给埋了?因为他们拿着一个东西在那假正义,突然间错的好像变成是你就像有个畜牲在法院满嘴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转过头就把你的他在法院上背到的个资交给集团的另一个人,换他来威胁你然后两造交锋时再写信来跟你说,我告你这个你告我这个,不如大家各退一步我们算了,结果你的个资也他集团另外一个人散布了。如果真的小畜生欠人教训,一开始就给他一棒就好了,顾那些人的面子干嘛?就例如这个登山的,你顾他面子干嘛?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7-22 00:23:00
个根本没有个资法的问题阿,公部门依法令之行为蒐集、处理、利用个人资料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只要是"依法令之行为"就没有问题但从这则新闻看,公布她是谁要干嘛? 有意义吗?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4-07-22 09:36:00
看不出跟个资法有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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