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6-25 16:24:39诶!! 你们真的有住过五星级饭店吗??
外人要到住客的房间去
饭店的保安怎么可能不明人士进入住客房间,如果今天住客因此出了意外,
饭店安管难辞其咎。
要求住客登记是为了服务品质和安全,这点都不能配合,说真的还是去住小旅社好了。
鬼鬼祟祟的在出入口和安全梯走来走去
其他的旅客看到会不会觉得蛮恐怖的
因而影响到饭店的声誉
别跟我说你们在看逃生路线,台湾人从来没在看这东西的大家都知道。
饭店没告你们就不错了。
作者:
kone514 (小胖龙)
2014-06-25 16:26:00不管啦我们50万民意耶敢不让我们进去找死喔颗颗
看逃生路线XD 不知道有些地方逃生门只能进去只有一楼才只有一楼才能出来吗XD
作者:
manfale (战神 吱见愁)
2014-06-25 16:26:00吱吱基本上就是一群鲁蛇,他们哪住得起这间
楼主: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6-25 16:27:00还有顶楼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16:27:00大概是只有去过打炮宾馆吧 所以叫小姐来饭店不会查是很正常
什么是不明人士?住在房里面的没意见 饭店会有意见?
作者:
jsoccer (Fairy Dang-Sing犯规啊)
2014-06-25 16:28:00上次冯光远就曝露过自己没开过房间还酸吴育升的事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16:28:00形迹鬼鬼祟祟 跟你要身份证登记不给登记 不是不明是什么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16:29:00干嘛 现在大爷我住在旅馆要伸张住民自决权了是不是
而且半夜在安全梯走来走去,别的房客看到也会告知饭店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16:30:00你去朋友家的社区 经过楼下警卫都要登记访客了
小型旅馆check in都会查身分证了...我在柏林还被警察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4-06-25 16:31:00房间一出租后 属私有空间的概念 要是被侵入的怎样 是房客要主张权利受侵 不是饭店
作者:
ljuber (美少妇与女儿同学的故事)
2014-06-25 16:32:00现在白色恐怖搞戒严了吗?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4-06-25 16:32:00budalearning的观念无误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6-25 16:32:00不是饭店?哇靠现在是诺富特动辄得咎啊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6-25 16:32:00想当二房东都得先经过屋主同意了 有人还真以为租下去就能当皇帝啊 XD
恩 是阿 已经进入社区的访客 社区又派人硬闯赶人这是哪一招 蛆蛆想出来的新招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16:33:00绕过警卫偷偷溜进社区 警卫发现要你登记还拒绝 这是哪招啊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16:34:00什么叫作已经进入社区 是光明正大的进去 还是鬼鬼祟祟溜进
感谢各位提供毒虫公然拒捕的理由 就像我在文林苑时公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4-06-25 16:35:00那是发现逮捕现行犯观念 公权力可以持搜索票进入搜索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16:35:00怎样严格?现在就是严格进去要求提出身份不行吗?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16:36:00原来这些号称民主自由的抗议份子 行为都跟宵小一样行事鬼鬼祟祟偷偷摸摸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6-25 16:36:00从他们占领立法院行政院,不就证明他们是宵小了吗www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4-06-25 16:36:00社区有围墙是住宅范围 不得任进 饭店大厅走廊是公共空间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6-25 16:37:00现在充其量只是再次验算一下而已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4-06-25 16:37:00客房才是私有空间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16:37:00下次闯空门的也可以说 我都已经进入社区了还跑来扰民
不要扯啥冠勉堂皇理由 光防止"有人白住"这点 饭店多少还是会盯的 只是不严重的话也就睁只眼闭只眼而已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4-06-25 16:45:00看到学佛哥的言论就深深觉得,人无知不是错,但老让人发现你是无知的就很悲哀了.
出租要受定型契约规范,如有一方违反可以毁约,自然饭店可以请警方做现场治安维持所以从头到尾都是租用者毁约问题,只是饭店方找警察帮忙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4-06-25 17:00:00真要维持治安 也不是由违约来着的契约是民事事项 除非房客有触犯刑法现行犯或社维法之类的才有请求警方维护的问题 单纯民事消费纷争 警察无权管简单讲就是私法(民事)自治 与公权力无关
所以警方接受饭店报警后 就只是一旁看戏而已 最后也只是定位为消费纠纷 还是说为了"台湾民主" 报警投诉邻舍行为干扰到我 也是"侵害人权"的行为?
作者:
cocobo (放开心情~)
2014-06-25 18:48:00贱蛆水准果然跟支那贱畜一样低贱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6-25 23:30:00反正订房者也是律师,权益有受损就去告吧,别再炒新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