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律师的名义开了两间房间
房间1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314601765371722
房间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7VjMTHYbcQ&feature=youtu.be
尤美女委员说明了一下影片中门后在喊的法条
http://tinyurl.com/pbcthc8
尤美女办公室又打电话给观光局确认,他们说执法援引的条文是 《观光业旅馆管理规则
》第十六条: 观光旅馆业应备置旅客资料活页登记表,将每日住宿旅客依式登记,并送
该管警察所或分驻 (派出) 所,送达时间,依当地警察局、分局之规定。 前项旅客登记
资料,其保存期间为半年。 旅馆业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 旅馆业应将每日住宿旅客资料
依式登记,并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当 方式,送该管警察所或分驻 (派出) 所备查
。 前项旅客住宿资料登记格式及送达时间,依当地警察局或分局之规定。 第一项旅客住
宿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为一百八十日 第二十七条: 旅馆业发现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
即报请当地警察机关处理或为必要之处理。
一、携带枪械或其他违禁物品者。
二、施用毒品者。
三、有自杀迹象或死亡者。
四、在旅馆内聚赌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
五、未携带身分证明文件或拒绝住宿登记而强行住宿者。
六、行为有公共危险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
但关于前两个登记“每一个人”的条文,观光局表示他们本来因为警政署的“流动人口登
记办法”而增订的,而警政署已经在97年废止这个办法。观光局本来有因此而去要求说他
们可不可以也把这两个条文拿掉,但警政署表示希望留着。
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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