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管会:美正式将台列入FACTA签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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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I央广 6/24 2014 台北讯
台湾金管会今天(24日)宣布,美国已经在美东时间23日将台湾正式列入视同签署“外国帐
户税收遵循法”(FATCA,俗称“肥咖条款”)的国家名单,之后台湾民众和金融机构来自
美国的所得,将不会被课征30%的税。金管会也预计在年底前和美方正式签署协定。
金管会指出,依照FATCA规定,台湾金融机构必须至美国内地税务局指定网站注册,并取
得证明。
截至23日为止,台湾已有38家本国银行、8家票券公司、23家信合社以及27家寿险公司和
37家投信公司完成注册。另外证券、期货和投顾公司,也都陆续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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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FATCA)
美国的《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又被戏称为
“肥咖法案”,其内容系要求2013年之前外国金融机构(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 "FFI")必须与美国国家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签定
外国金融机构协定("FFIA"),同意FATCA的规定,自2013年起每年向IRS申报当年度美国
公民透过该机构帐户所获得的利益、资金流动、资本利得的情形。FATCA是跳过各国政府
,直接透过与外国金融机构签署协定,要求外国金融机构配合提供美国公民之帐户资料。
FATCA的立法,是要解决美国公民(含双重国籍者)滥用海外账户规避税收的问题,以防堵
美国公民利用海外帐户逃漏税。一般而言,银行、经纪人、保险公司、避险基金、证券化
工具和私募股权基金等非美国机构均被视为FFI,而被列为适用对象。
目前FATCA的发展现况,2010年3月18日FATCA制定,陆续发布有关实行细则,2010年8月27
日发布2010-60号公告、2011年4月8日发布2011-34号公告、2011年7月14日发布2011-53号
公告,预料在201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原订系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后经宣布延后1年生
效)前,美国仍将持续发布有关实行细则,相关金融机构应予特别注意。
http://en.wikipedia.org/wiki/Foreign_Account_Tax_Compliance_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