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还有人提这么老的东西....
(许世楷这个版本应该至少有二十年的历史了吧)
许世楷宪法草案,主要的概念是这样的:将台湾人民分成四个语言的“文化群体”
,这四个群体各选出数量相等的人民代表,组成“上议院”。
这个作法的逻辑,大致上是这样的:
一、依照语言进行区分的“四大族群”,不是真正以先天的血统作为分界
的群体,而只是后天语言学习最后形成的群体;
二、因此在许世楷的版本里,人民可以自行依照自己熟悉的语言,选择他
所认同的文化群体,进而选举该群体的上议院代表;
三、人民可以在每次选举时,依照自己的意愿改变自己认同的群体(这不
确定要不要有检覈的动作),也表现出这些群体认同的消长;
四、这些群体的上议院代表人数相等,象征四个文化群体彼此对等,有完
全相等的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