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国民党也可以降低门槛阿
不过刚刚看了选罢法
罢免好像不大需要保证金?(还是我的CTRL+F有问题)
我认为
就像选总统一样
罢免申请人(单位)就提供一百万甚至更高的保证金
如果最后有效票低于该选区50%有效选举人数
那就没收保证金
如果成功罢免 退还保证金
其余状况 依照罢免同意票数比例归还
像是超过有效票高于50% 但是同意票数只有40% 那就退还40万
这样既能够让所谓的"民意"有地方发泄
也可以减少社会成本的浪费 甚至滥用罢免权的状况
反正随便就募的到上千万 一定相当有民意
如果失败了 拿个个百万来填充国库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