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终于硬起来了
有嫌疑的通通抓起来
这几天不知道会变的如何
让我门看下去
作者: IAmEndy 2014-04-30 16:30:00
先派五百名交警当场告发开单!所有违法名单就有了!然后再搜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4-30 16:30:00
不看好
作者: IAmEndy 2014-04-30 16:31:00
证!一个一个抓起来!既增加国库收入又可以法办这些人!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4-30 16:31:00
而且抗议人潮要散光了...
作者:
mimiiy (绿)
2014-04-30 16:32:00想真的暴动?
作者:
kobest (如履薄冰)
2014-04-30 16:32:00花果山又在喊戒严要革命了 猴群大概不知道没人要挺他们了
作者: IAmEndy 2014-04-30 16:33:00
最好真的革命啦!我看他们根本不敢!还要包装成和平非暴力!
作者: t4lin (法尔蓝斯) 2014-04-30 16:34:00
催票ㄟ( ̄▽ ̄ㄟ)
作者: IAmEndy 2014-04-30 16:34:00
要是够胆革命!无论他们是对是错!还能赢得我的尊敬!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4-30 16:34:00YA 鸡鸭好啊!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4-30 16:34:00快叫吱群在出来反戒严阿 想看吱吱上铐 ><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4-30 16:35:00不看好+1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4-04-30 16:35:00我认为还是以现行犯逮捕就好 预防性羁押有很大的争议
作者:
manfale (战神 吱见愁)
2014-04-30 16:36:00支持革命,我就能入伍上街杀暴民
罗莹雪说那话好像气死猴子了,但我只想说说的好阿!!!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4-04-30 16:36:00如果到时用预防性但到了现场又不敢抓现行犯 更有问题
作者:
ctx1000 (时を刻む呗)
2014-04-30 16:36:00现行犯比较好
作者:
mimiiy (绿)
2014-04-30 16:37:00想问,支持预防性羁押的都不觉得会被滥用吗??? WHY???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4-04-30 16:37:00就是怕被滥用 争议太大了 反而会引来更多问题
作者: IAmEndy 2014-04-30 16:38:00
为飞作歹~我来了->被抓了再放掉->我又来了->又被抓再放掉
预防性羁押标准一定是不确定法律概念ZZ 谁说了算?
er...预防性羁押并不是“你没作 但是防止你作 关起来”好歹GOOGLE一下这五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好吗orz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30 16:40:00
我知道不是佛教中人说了算
成立条件有二 1. 犯罪嫌疑重大 2. 有反复实施危险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4-04-30 16:41:00Ya 各位掰掰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4-04-30 16:42:00都已经说目前是抓了又放放了又抓 我不觉得预防性羁押可以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4-04-30 16:43:00普遍地使用在这些抗争者身上 尤其是小罪小犯 只会让这些人反应更加激烈 有时"适当"地让他们吼一吼反而较省事
ZZ又来一个书没读好的 蛆蛆加油好吗?不要没有料 每次都要吊书袋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4-30 16:45:00挖~~录事好呛我好怕喔~~~
刑诉读的阿不就好棒棒 连明文定义的都可以说未确定?
最呛的就是 你们连一个录事等级的法律水准都不到ZZ
作者:
manfale (战神 吱见愁)
2014-04-30 16:47:00录事呛那么大,连不确定法律概念是啥都不知道吗? XDDD
ZZ不确定法律概念是什么 去念书吧你M你同意K的论述吗?同意的话 你也没有料
服贸核四不也是默认性阻挡 哀...........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4-30 16:51:00
万人上网po文当首谋,累死那些警察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4-30 16:51:00不要只顾学佛 中文也很重要 是"掉"书袋 多念书好吗?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4-30 16:52:00
这个比万人自首来得简单,大家在电脑前复制贴上就好了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4-30 16:52:00加油好吗?学佛哥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4-30 16:53:00
我看那些警察光查IP查到一户有上百人都会怕死不敢查了
作者:
manfale (战神 吱见愁)
2014-04-30 16:55:00185条的法定刑是七年以上耶,录事大人要不要回去看法条?XD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4-30 17:07:00挖~~~原来同意其他的说法叫做没料喔录事你好大我好怕喔
又来一个不看法条的 101看了 101-1 101-2就瞎了吗?
我想我法学素养不会比录事大人好 请拿点水准 好吗?
作者:
bcharles (站的脚很酸)
2014-04-30 17:30:00政府现在才想到 真的太慢
作者:
mimiiy (绿)
2014-04-30 17:34:00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04-30 17:45:00
有种就真的暴动啦,我等著看, 小孬孬
谁说的算....法官说的算啊....这问题需要问吗?
为什么不能用?法条写在那边就可以用,会不会准而已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