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溃吱:法官是党工、下去领5000!(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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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江揆砸鞋女大生 裁罚5000元确定
【联合报╱记者王宏舜/台北报导】
2014.04.27 02:54 am
清华大学女学生孙致宇朝江揆扔掷“红白拖”,被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五千元确定
。图为今年一月她在法院外演行动剧的画面。
记者王宏舜/摄影
清华大学女学生孙致宇朝行政院长江宜桦扔“红白拖”声援华隆自救会员工,被士林地方
法院简易庭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五千元;她以丢鞋属言论自由、社维法违宪等理由
提起抗告,但二审认为她的举动未尊重社会中以“安定生活”为重要价值的社群,驳回抗
告。
合议庭法官强调,丢鞋是表达意见的方法,并非言论内容本身,丢鞋不仅轻蔑及贬抑他人
的人性尊严,也危及不特定人身体安全,更妨害公务与正常社会活动的进行。法官认为,
丢鞋原始动机虽属正当,但手段的选择足以使目的蒙尘,为保障多数人免于不可知的威胁
,维护法定公务与正常社会活动,应罚。
士林地院指出,处罚的是她的行为,不影响她的言论自由;本件抗告案在三月七日裁定,
与后来发生的三一八学运没有关联。
江宜桦去年十一月邀学生到影城观赏“看见台湾”,声援华隆关厂员工者在江宜桦致词完
拿着抗议标语牌冲上前,“红白拖”从天而降,差点砸中江。扔鞋的孙致宇遭逮,士院简
易庭依违反社维法裁罚五千元。
孙致宇不服裁罚,认为丢鞋是因为华隆关厂工人陈情四处碰壁,为使该议题获关注而合理
意见表达,属宪法言论自由保障范畴;此外,社维法过度保障公务员,不当限制人民基本
权利,背离比例原则而违宪。况且,这涉及弱势者意见表达,社会应给予更高程度容忍,
纵使有喧嚣与不礼貌,却不属于社维法规范的“不当之行动”。
孙女在调查庭上说,她站在舞台后方,不知阁揆在台上,丢鞋只是想让诉求被媒体注意;
辩护律师刘继蔚也质疑“是不是和公务人员对话要很有礼貌”,认为法令在“保障官威”
。
合议庭认定,社维法的规定是保障依法执行的公务,藉以维护法治国效能,并非保障公务
员个人法益,刑法也设有专章处罚,因此,未达犯罪的妨害公务行为,以社维法裁罚并未
违宪。法官还调出行政院网站公告的院长行程,认定江宜桦当天是参与推动电影产业的公
务活动。
法官认为,孙致宇一方面称不知道丢鞋的对象,又主张丢鞋是合理表达意见,如果自认行
为正当大可坦然陈述,刻意规避可见对自己行为“心知可议”;以言论自由正当化自己的
行为,值得斟酌。五千元的罚锾已从轻酌处,抗告驳回,不得再抗告。
孙致宇一月十三日针对抗告案出庭时,曾和三一八学运领袖陈为廷在法院前演行动剧,嘲
讽江宜桦当学者时尊崇自由主义;对丢鞋举动,她说陈为廷也丢过(刘政鸿),她认为“
这样会比较增加曝光机会”。
【2014/04/27 联合报】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