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暗杀”犯法!
洪崇晏:取决于方仰宁有无恐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大哲学系学生洪崇晏以“路过”方式包围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甚至向分局长方仰宁呛声
“你会害你自己被暗杀”,事后洪崇晏虽然道歉,还称群众不是他号召,但警方还是将他
列为首谋,洪崇晏15日在电视节目上说:“我怎么可能动员这么多人啊!”
洪崇晏控诉方仰宁违宪,他表示,集会游行法,不当限制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的权利,这条
法规已经被宣告违宪,方仰宁或中正一分局居然还把它扩大解释成永久不予许可,又违背
承诺强制驱离公投盟的成员,这已经不是单纯违法的问题,这是违宪的问题,这是违背一
个做人最基本的道义诚信问题。
洪崇晏也提到411的抗争遭媒体曲解,他说,我们那天去抗议不只是针对强制驱离,也包
括方仰宁为什么可以血腥镇压?也包括他为什么可以永久不予许可?也包括要他交出他上
面的指挥者,但是这些诉求都被断章取义,都没被看到。
至于“暗杀”说法,洪崇晏解释:“方分局长后来出来拉铁门,举牌宣告行为违法,一直
激怒民众,才会变成我再提醒方分局长,虽然我没办法控制现场群众,群众也不是我找来
的,我只是帮忙传递意见而已,我提醒方分局长,如果再这样颟顸,再这样暴力,再这样
没有信义的话,那他会导致马政府的灭亡,他会导致他自己被暗杀,可能是被政府暗杀,
或是被愤怒的群众暗杀,但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我请他要小心,不要害他自己。”
洪崇晏说:“我是为了在那个场合说出比较激烈的提醒而道歉,因为这样有可能会曲解在
场群众的意义,有可能曲解非暴力行动的意义,我是为了这些在道歉,至于实际上我到底
有没有违法,有很大一部分是洪崇晏方分局长到底有没有对我的言论感到害怕。”洪崇晏
也再次澄清,不可能动员这么多人,群众都是因为政府的无能,才会让奋不顾身涌上街头
。http://www.nownews.com/n/2014/04/15/119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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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
我猜你们这些b8q、9.2是永远不会懂的。
难怪就只能窝在粪坑,
上不了街头考取喷漆证照,
洒不了满天飞舞的浪漫冥纸。
不可怀疑的哲学王--学运暗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