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罗莹雪:公民不服从条件不存在

楼主: logojuju55   2014-04-15 16:06:15
法务部长罗莹雪今天说,服贸协议尚未审查,也不一定会通过,因此“反服贸”无法构成公民不服从条件。
这次反服贸群众运动,有人主张“公民不服从”是阻却违法的事由,检察官不应该蒐证。罗莹雪担心学生、外界受到误导,今天视察台东地检署时主动说明。
罗莹雪说,“公民不服从”应该是对政府一些法律或措施侵犯人民权利,人民才可用拒绝服从的方式表示意见。但这次反服贸没有这种状况,因为服贸协议需要经过立法院审核通过,现在都还没有审查,也不一定会通过,因此无法构成公民不服从条件。
她说,有些人对立法委员的审查不信任、不接受,但上百位立法委员是1000多万选票选出来的,如果说他们不能代表人民,那么这些10万群众或是50万群众,他们又凭什么代表人民?
罗莹雪表示,“公民不服从”在全世界各国例子,都是提出的人承认自己违法,也接受法律的处罚,所以提主张“公民不服从”运动的人,大部分都入监服刑,因此“公民不服从”并不是像某些立委讲是阻却违法的事由。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0&page=1&articleid=3763355&sn=1
吱吱论点真好笑
1. 这样干扰检察官办案?
2.罗雪莹的法律有比puma好?有比黄车神好?
3.怎么不讲黄世铭?
........无言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4-15 16:08:00
她又更黑了 虽然超级中肯 XD
作者: pocy1024 (脑袋装什么?)   2014-04-15 16:08:00
所以菜丁粿和洪崇晏才是公民不服从呛警察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4-04-15 16:09:00
吱吱总是把颜色不对自动归类为法律素养不好 哈哈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15 16:09:00
虽然很中肯 但会被吱吱嘘
作者: pocy1024 (脑袋装什么?)   2014-04-15 16:09:00
一定会被嘘爆
作者: Illidan   2014-04-15 16:15:00
台湾国法务部长黄国师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4-15 16:15:00
罗真敢讲 又婊一次学匪不敢慷慨赴义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16:16:00
上车神的课听他评论过杨儒门自认为农民行义能否阻却为法他说民主体至有比放炸弹更好的方法表达政策诉求 所以杨还是构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16:17:00
成犯罪 OS:如果杨2008以后再去犯案 就可以主张公民不服从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4-15 16:18:00
那几个学匪哪敢承认违反 找他侦讯一下就哭喊政治追杀了
作者: Killercat (杀人猫™)   2014-04-15 16:18:00
我到是对公民不服从要怎么认定没太大意见 只是...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16:18:00
阻却违法 或阻却不法意识阻却罪责 抗议的对象研色正确真的很重要
作者: hhd22 (hhd22)   2014-04-15 16:18:00
前大法官都说是最后手段了 只当过律师的部长闪边啦
作者: Killercat (杀人猫™)   2014-04-15 16:19:00
不要在掰什么宪法保障阻却违法 却连违哪条法都吱吱呜呜
作者: hhd22 (hhd22)   2014-04-15 16:19:00
别以为官大学问就大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16:20:00
看基础刑法学最新改版的序 整个就是2012/1/14当晚崩溃景象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16:21:00
的文字版
作者: peruman (美丽人生)   2014-04-15 16:21:00
很中肯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4-15 16:21:00
别以为官大学问大 似乎也可套用在前大法官
作者: p845286 (龙鸡凤虎)   2014-04-15 16:22:00
还是很不爽 他放过邱议莹
作者: hhd22 (hhd22)   2014-04-15 16:25:00
#1JF-K9un 前大法官至少有论述 但只当过律师的部长只会跳针差太多了好不好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5 16:27:00
论述可以免去违法刑责吗?(茶
作者: TryKillMe (不问岁月任风歌)   2014-04-15 16:27:00
这次整个事件就全惯清论述法阿
楼主: logojuju55   2014-04-15 16:27:00
哪里跳针?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4-15 16:28:00
一翻两瞪眼的事干嘛跳针....orz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4-15 16:29:00
(摊手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15 16:29:00
几句话可以解决的,就是要硬凹所以才要长篇大论.......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4-15 16:29:00
"前"大法官 VS "现任"部长 前大法官洗洗睡吧
作者: hhd22 (hhd22)   2014-04-15 16:31:00
大法官是司法院院长级 现任部长是行政院部长级(管行政)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4-15 16:32:00
前大法官是对的 现任总统吃屎
作者: pussin (女人心海底针)   2014-04-15 16:33:00
前大法官有屁用 要现任大法官来说
作者: hhd22 (hhd22)   2014-04-15 16:33:00
当然要听司法院的见解阿 且两个根本差了一级 能比吗??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4-15 16:33:00
就算是大法官也不是一个说的算 要大法官会议的结论啊
作者: TOJIKO (hyphen)   2014-04-15 16:34:00
我现在知道大法官为什么需要好几个了
作者: pussin (女人心海底针)   2014-04-15 16:34:00
不然民粹党一堆前院长 讲的话是可以当圣旨吗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4-15 16:34:00
喔? 哪个说话的是司法院院长?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4-15 16:34:00
问题是(前) 人在人情在 人走茶就凉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4-15 16:37:00
是差了一级啊 不过前提时同是现任不然前总统通通来掌管国政就好啦 选什么新总统?是差了一级啊 不过前提是同实现任 (更正错字= =)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4-15 16:38:00
时 (崩溃)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4-15 16:41:00
不过说句公道话 讲话的那几位前大法官 双许先不管立场 都是很有料 很值得敬重的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5 16:46:00
不只双许,这次出来连署的学者,名气响亮很多,但又怎样呢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5 16:46:00
再有料﹐拿专业在地上踩的你见得少了吗?(烟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5 16:47:00
他们的书,也只能自己小心分辨,去政治化了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15 16:52:00
法律这次名气大的出来多少了,不过(笑)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4-15 16:53:00
有看大法官写的就知道跟其他法律专业的还是差很多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4-15 16:54:00
至于法律名气大的学者 有吗?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15 16:56:00
对不起我不太懂法律学者名气怎么算,不过台大超过一半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5 16:56:00
重点是拿出来踩的也很多呀XDD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14-04-15 17:14:00
干,罗部长太中肯了。
作者: karo (PTT我们爱你)   2014-04-15 17:22:00
太中肯了~~公民不服从只是现象而已,根本不能合理化任何事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5 17:27:00
我一直在想 公民不服从 前提是不是承认自己为公民的权责
作者: tsh34588 (pocky)   2014-04-15 17:30:00
中肯啊 是就是 非就非 有必要无理正当化自己的行为吗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4-15 17:52:00
中肯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4-15 17:54:00
直接赏姚立民、教授群、318法律系学生巴掌,爽快
作者: luckymyf   2014-04-15 18:50:00
吱们强调的是"他们是合法的公民不服从"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15 18:51:00
合法的公民不服从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c1951 (QQ)   2014-04-15 19:42:00
让蠢吱气歪 真苏胡~
作者: qwehaha (qwe0827)   2014-04-15 19:45:00
一堆蠢废吱又要打一堆可笑文字怒呛罗部长了。他们真以为自己闹一闹就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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