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为方仰宁说一句话
1.狼鹰犬那一天到立法院闹场,方仰宁真的有呛他:你没有经过申请(虽然鹰犬呛回去,仰宁
就不再呛,退回警察后面),...。只不过,方的长官的长官郝呆呆,说是这匹狼,只是吃过
几只动物后【路过】而已,不用太计较,所以咧,他也没办法啦。挺方的乡民及女儿,其实
也应该去问问方的长官的长官郝呆先生,解释一下,什么是过路,不然,以后就没完没了,
大家都来路过,苦了警察。就像,郝呆的前任市长马冏,当初违法让占领凯道一个多月红衫
军就地合法一样,大家都来就地合法。警察永远是夹心饼干,真好吃,但容易胖。
2.还有咧,方仰宁04.10答应不驱离立法院大门群众,第二天却违背承诺,而且还公然违宪
,永久禁止公投盟的集会申请。甚至说“即使违宪也要!”。想必一定不是他的的意思啦,
所以咧,411包围中正一分局是找错对象,要麻,就去中山堂旁边,他的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