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fa1026 (啊罚)
2014-04-12 02:45:24某板太偏激了
来这里是想知道客观事实
1.
关于局长说的永久黑名单是根据什么阿?
当释宪718生效时不会有问题吗?
2.
方局长背离不驱离之承诺又是为了什么阿?
不会有问题吗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2:46:00什么承诺?是公文书吗?…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4-12 02:47:00上面不是有一篇一样的………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4-12 02:47:00我记得蛆离他有解释
作者: CreamStew (奶油浓汤) 2014-04-12 02:49:00
104.1.1
作者:
Yierhmo (亚伊欧的子民)
2014-04-12 02:49:00根据某版指出 永久黑单的来源是中正一的网站?
作者: geefun 2014-04-12 02:49:00
就是他们多次违规被褫夺权利,犯法的人还有脸讲权利??
分局长批的公文吗? 有来源?? 人云亦云 可提供否?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2:52:00自何时起失效呀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4-12 02:52:00失效事明年的事
作者:
Yierhmo (亚伊欧的子民)
2014-04-12 02:52:00作者: geefun 2014-04-12 02:54:00
看起来应该是说“日后立院周边之集会申请不予许可”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4-12 02:54:00TCFSH何不说说你心中的真相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4-12 02:54:00说是不强制驱离 最后是用抬的柔性驱离
简单的说 他侵害到社会公益的程度 足以限制他在国会旁的集会自由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2 02:57:00他侵害到社会公益的程度 有受7成民意认证吗?
那个要给法官认证喔 不是暴民一群去说你不对就不对的
作者: leise (leise) 2014-04-12 02:58:00
后立院周边之集会申请不予许可,这句我的解读是,只要集游法还有效就不给你过,因为上述你的违规事项(记得蔡教授拦车不)
作者:
justlazy (.....)
2014-04-12 02:58:00我明白了,限制立院周边,但其他地方要集会还是可申请。
作者: leise (leise) 2014-04-12 02:59:00
止一次,以前一个参加学运的女生也有说出他差点被撞,这个举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2 02:59:00结果呢? 中正一分局被围了就缩回去 幸福里民继续被包围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2 03:00:00不是说只要集游法还有效就限制立院周边? 结果他们回去了警察继续坐视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4-12 03:00:00就好像你去申请某些福利 承办人不爽你用合法方式抵制
作者: leise (leise) 2014-04-12 03:00:00
空间,但是等集游法失效,应该轮不到中正一说话了吧,那也就没有永久一说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2 03:01:00干脆宣布幸福里民没人权不受公权力保护算了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4-12 03:01:00你要做的就是寻求管道上诉 他嘴巴讲违宪其实跟那没关系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4-12 03:02:00看成审核资格变得更严谨 用管辖限度内最大的抵制这样
蔡某已经经由正当管道申复 而没想到还是跑出一群泼猴
去打行政诉讼啦 叫顾立雄去~每天那边攻占 吃饱撑著??
楼主:
afa1026 (啊罚)
2014-04-12 03:03:00我就是觉得奇怪 他们干嘛不走行政救济 反而跑去围中正分局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2 03:03:00走行政救济的人会攻立法院行政院?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4-12 03:03:00还是报备制 就合法抵制阿 给人家难看人家当然能出招
作者:
chamy (恰咪)
2014-04-12 03:04:00路过而已啦!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2 03:04:00不过没差 不走行政救济警察也会牺牲市民安宁成全抗议者
〝同时对于日后所申请的集会不予许可〞这句不单指立法院外阿 跟前一句看不出是接起来的 而且一般人看到会觉得是在指永久吧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3:05:00那不在中正一辖区内集会就好了啊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4-12 03:06:00不过他没讲什么其他证明说之前申请违反集会游行法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3:06:00中正一的总管不到小港区吧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4-04-12 03:06:00这件事还有讨论余地吗 就算再怎么有理 难到就可以去包围人家
作者:
poenan (柏仁)
2014-04-12 03:06:00小港区在高雄耶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4-12 03:07:00这点倒是可以拿来打 正常人都知道是故意的 XD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3:07:00就算中正一闹板被永久水桶,也还有很多区可以去闹板啊
作者:
chamy (恰咪)
2014-04-12 03:07:00公投盟占了五年大概对窝有感情了 (?)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4-12 03:08:00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3:08:00而且桶的是公投护台湾联盟,你换个分身还不是照样集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3:09:00说的也是,公投护台湾联盟怎么不去高雄板(误)高雄市集会…
楼主:
afa1026 (啊罚)
2014-04-12 03:10:00这样看来围警局真的是脑充血了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4-12 03:12:00也不能这样讲 人家就是合法玩你 然后派个坦出来吸仇恨
违宪?违哪条宪?你是法官吗?你说的算吗?你该去跟法院讲
楼主:
afa1026 (啊罚)
2014-04-12 03:14:00方感觉是个好人 看他被乱攻击实在无言
真想问 中正一发的公文不单指立院且是永久性吧? 看上面有人贴的连结
承诺?那是指不闹事! 你要闯立院,我还承诺不驱离?
作者:
chamy (恰咪)
2014-04-12 03:17:00没有什么好不好人啦 警察说穿了只是工具而已 不好也不坏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3:18:00维护民主法治自然是好人
阿方仰宁在质询时自己讲了 就算违宪也要做 这里的违宪有人能解释吗感谢
还可以诉愿 诉愿有理由 警局可以许可阿 又没违宪了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3:23:00因为方不能自己解释违宪与否,谢谢,请洽法院及大法官会议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3:24:00你要释宪,请按1,要解散政党,请按2,要听取上次释宪请按3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03:25:00怎么样,键盘大法官,你就算真是大法官也要揪团打个副本才行
我上面那篇也有问到集邮11的1~3 感觉释字445又说不能拿这拒绝申请 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