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清楚
30秒事件,跟程序正义有啥关系?
依照“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60-62条
张庆忠宣布
“由于《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送交立法院审查已经超过3个月的期限,因此依法视为已经
审查并且改交由院会存查”
他这样宣布是有法律根据的
如果说之前朝野协商有说要逐条审查
法律也没说“朝野协商结果”可以强制约束党团
作者:
as3c112 (BELIEVE OR NOT)
2014-04-11 13:03:00违反台湾国的程序正义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13:04:00
DPP才代表“程序正义”(看向20秒秒过的
一般人听到 什么 30秒过关 连审查都没有 一定黑箱!
作者:
bbbruce (布鲁斯)
2014-04-11 13:05:00还不够快 应该四秒__ __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斩)
2014-04-11 13:05:00我的亲戚朋友也都是看到30秒过关就跟着骂,而不知拖9个月
作者:
s410294 (暖囊)
2014-04-11 13:06:00那张庆中再道歉心酸的喔 自打嘴巴
作者: i376ers (你说呢?) 2014-04-11 13:06:00
绿卫兵说你黑箱就是黑箱喔 咱们和平退场都是全民表决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斩)
2014-04-11 13:07:00这就是民进党诉求厉害的地方,不讲全部过程,只抓一点点放大
作者:
JJay ( 绝体绝命委员会)
2014-04-11 13:07:00我曾经对马英九不肯为八八风灾道歉骂干,但张庆忠为了30秒的
作者:
JJay ( 绝体绝命委员会)
2014-04-11 13:08:00程序争议道歉?我觉得还要再看看 (死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4-04-11 13:09:00颗颗颗 张庆忠可没有为了程序问题道歉张庆中是为了引起社会动荡不安而道歉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斩)
2014-04-11 13:10:00坚持立场,就骂死不道歉;让步道歉,就说"证明你有错!"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10:00请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60~62条使用对象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11 13:11:00欲加之罪 何患无词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11:00请问这个是行政命令吗?
作者:
afa1026 (啊罚)
2014-04-11 13:12:00你可以看大法官释宪329号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14:00大法官释宪329号特别排除两岸地区耶 这要怎么看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4-11 13:14:00欲加之罪 何患无词
是行政命令的程序来审 至于是否行政命令,是实质问题
作者:
afa1026 (啊罚)
2014-04-11 13:16:00跟国家人民有重大关系之条约 需经立院审议 所以要以法律视之而非行政命令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斩)
2014-04-11 13:18:00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间订定之协议,因非本解释所称之国际书面协定,应否送请立法院审议,不在本件解释之范围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19:00看来整个服贸应该都是行政命令了
作者: ad1339 (fasfsadf) 2014-04-11 13:19:00
正义并不是法律,就像有人会说炒房有违居住正义。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20:00这样原po应该清楚了 开放那么多的服贸都是行政命令
服贸是不是应该用行政命令程序审查,应该是实质问题吧?
作者:
afa1026 (啊罚)
2014-04-11 13:23:00如果服贸是法规命令,需要有法律授权才能制定;如果是职权
作者:
afa1026 (啊罚)
2014-04-11 13:24:00命令,也需要有组织法上的职权依据。而“服贸协议”并没有授权法或组织法的依据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4-11 13:25:00蔡英文表示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斩)
2014-04-11 13:27:00法源依据就是两岸人民关系法第五条,这是蔡英文任陆委会时修定的。原本还没有送立法院备查的条文,是国民党立委加上的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斩)
2014-04-11 13:28:00而蔡英文还要加上"必要时以机密方式处理",意思就是必要时可以不送立法院备查
谢谢A大 所以国民党说:服贸作为ECFA框架下的协议
行政命令VS条约立法 吵那么久了你还不懂吵什么?!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32:00不要在拿第五条出来啦 我都说了 如果不涉及修法备查就好翻一下法条好吗 我都说过了 不要再好像发现新大陆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33:00所以开放那么多的服贸全部都不涉及修法啊 备查就好
作者:
afa1026 (啊罚)
2014-04-11 13:37:00所以并没有违法喽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38:00前提是 如果要当开放那么多的服贸都是不涉及修法啊~ 你信?
作者:
afa1026 (啊罚)
2014-04-11 13:40:00所以应主张提高到法律位阶视之 行政命令有点容易随意更动吗
作者:
p123i456g (orenjijusu)
2014-04-11 13:41:00因为超过20秒,所以违法XD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04-11 13:44:00噗~ 超过20秒.. XDD
作者:
iryu (あなだの肩に)
2014-04-11 13:48:00请问 farming 哪一条涉及修法?你要不要举个例子?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4-11 13:57:00好 那我诉求 马英九很鸡巴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58:00行政命令包括"规程、规则、细则、办法、纲要、标准或准则"
作者:
farming (farming)
2014-04-11 13:59:00不然争议过大就真的申请释宪吧~ 这样就清楚了
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04-11 15:15:00
无法提出哪一条涉及,只回一句你信 就好了?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4-11 15:59:0030秒不是程序正义,20秒才是...
作者:
xeins (xxx)
2014-04-11 16:10:00因为跟60-62根本没个狗屁关联 原PO了了吗?张庆忠要不要干脆
作者:
xeins (xxx)
2014-04-11 16:11:00说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1条 因此服贸协议通过送院会?程序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