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宪政争议就是屁话

楼主: CrazyMarc (府城贾文和)   2014-04-04 09:39:55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对于行政命令的审查以及审查结果得【命更正】或【废止】定有明文
地方制度法?什么时候立院和行政院间的关系适用地方制度法啦?
行政命令一送立院备查就生效吗?
那立院职权行使法那3个月审查期间的规定是?
立院对行政命令能不能审?能不能打枪?
职权行使法第10章就定的很清楚
而“备查”这个用语虽与该章“存查”不同
但是释宪实务和行政法院判决用语前文已经胪列
还在那里扯走备查程序立院就不能审查
你再拗啊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4-04 09:41:00
看到这人就避开,事实对他来讲不重要,谁能拗到最后才算赢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4-04 09:53:00
kano非嘉农都能拗了,不必太认真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4-04-04 09:57:00
你跟KA农认真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5 03:13:00
kano非嘉农都能拗了,不必太认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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