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
马英九为了骗台湾人,什么话都讲得出口!
偏偏又都只讲一半:
服贸协议的第十七条的确提到三年后“可依照本条规定修改或撤销该承诺”;但马英九没
告诉大家的是,十七条接着又规定:“承诺的修改不得比修改前更具限制性”!
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三年后,就算想修改,也只能选择开放更多。
马英九也没告诉台湾人,三年后就算台湾想撤销协议,也得先提出令中国满意的补偿!
你老师卡好!
大家想像马英九这样对女儿说:
“妳就先嫁了吧。三年后如果想要改变;看看是不是把妳妺妺也嫁过去作伴。
要么到时候真撑不下去,非离婚不可;就拿妳娘去赔给人家得了!”
你觉得周美青听到这话,会不会打马英九大大的耳光,破口大骂:
“不要脸的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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