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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众多刑法学者连署,指控检察官声押攻占行政院的学生魏扬是“警方负责抓人,检方配合声押”,检察官协会今发新闻稿表示遗憾,强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学生进入立法院具高度违法性,不因学生的理念、身分而有所不同,并力挺检方声押魏扬,强调检察官依法行事,虽遭法院驳回,但也不能因此就说检察官受政治指挥。以下为检协会新闻稿全文:(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检察官身为法治国守护人之地位不容置疑ꂠꀠ103.4.2
近日有若干刑法学者发起连署,指称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声押涉嫌攻占行政院之学生魏扬系“警方负责抓人、检方配合声押之警检高度一体作业”、“检察官已非负有法定性、中立性、客观性义务的法律守护人”等语,容有若干误解。本协会除表示遗憾之外,并重申检察官身为法治国守护人之地位不容置疑,不会因执法结果遭受误解而动摇。
此次学生318占领立法院行动,系针对立法院审议中之服贸议题表达不同看法,固然应对其理想性及意见表达之自由表示尊重,但我国解除戒严已久,各项民主法治之建设已然成熟,对于仅表示不同意见之人可否以暴力方式攻占立法院,破坏立法院议场设施、瘫痪国会议事运作?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不会因为攻占立法院之人的身分是学生,即与一般人有所不同,此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具体展现。
同理,学生323占领行政院之行动,我们从新闻媒体上看到学生不仅擅入行政院各办公室、翻阅各办公室公文、其剪开拒马、打破玻璃、侵入办公室之行为具有高度违法性,自堪认定,不因学生的理念、身分而自外于法律规定。
针对前揭违法行为,检察官依法指挥司法警察进行蒐证,于时机成熟时指挥司法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讯问,并于讯问后认有声请羁押事由而向法院声请羁押,完全依照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进行,虽声请羁押后法院认被告涉嫌尚非重大,且无勾串共犯之虞而裁定声请驳回,然此系司法机关对个案罪嫌之认定不同,如何能因此即认检察官之执法系受政治力指挥、干预,甘于行政化或警察化?前揭提出连署之学者不知所凭依据为何?又其均属国内著名之刑法学者,对于国家法治教育之贡献向为人所敬佩,在无具体事证支持下,对于检察官侦查中作为据为指摘,难道仅因本次
犯罪嫌疑人系学生而颠覆学者对于民主法治、尤其刑法规定之解释?进而对学生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我国自解严后辛苦建构的民主法治基础,需要全国人民共同维护,检察官向以法治国守护人自许,公正、勤勉执法,并接受各界之监督,检察官具有司法属性不仅为体制使然,亦为法律明文规定在案。本次对于前开刑法学者提出之宝贵意见自予参酌,并期盼承办之检察机关于侦查终结后依法适度对外说明,以释众疑并贯彻检察官法定性、中立性及客观性义务。
终于看不下去这些睁眼说瞎话的学者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