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民宪政会议应由学生及公民团体为主题来筹备与召开;第二,主题为
体制改革及未来基本政策,如两岸关系、宪政体制;第三,要求会议结论要有拘
束力,并以体制内管道执行。”
第一、公民宪政会议由“没有民意代表性”的学生及公民团体为主题来筹备与召开
第二、此“无法源依据100%体制外”之公民宪政会议主题为体制改革及未来基本政
策,如两岸关系、宪政体制
第三、要求此“无法源依据100%体制外”之公民宪政会议会议结论要有拘束力,并
以体制内管道执行。
如果有任何宪法教师支持此“公民宪政会议”,我必须骂你们对不起你所学所教的
宪政宪法,统统给我去死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