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a430216 (aa430216)
2014-04-01 21:43:14抵抗权这东东在台湾是不存在的
虽然台湾的法律是继(ㄔㄠ) 受(ㄒㄧˊ)德国法
但不表示台湾要对德国的法律照单全收
制宪者显然没有放入本国宪法中
据此吾人可以推论此为制宪者故意之忽略
另外
大法官解释文的拘束力仅止于解释文以及解释文的重要部分
不及于其他意见书(作文比赛书)
所以既然没有大法官解释依据
抵抗权不过就是个学术上的名词罢了
要接受抵抗权也是可以
可以考虑修改宪法
将之纳入我国国民之基本权之一
或是将我国纳入德国之统治疆域内
如果上述两项没达成前
除非你想当公法学者(觉得啊不就人权好棒棒)
或是合理化自己的违法行为
不然你可以对抵抗权这东西
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