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院的人一直提出先立监督条例, 再进行审查.
但要先立监督条例, 最后还是要进到立法院进行,
而国民党在立法院是国会的大多数, 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时候如果国民党立委让监督条例表决不过呢? 那这样的诉求就变得没有意义.
所以这些人想出了另外一个方法, 要所有立委签署承诺书 , 答应要通过监督条例才愿意退场.
立委是由人民选出来的, 甚至说他们代表了大多数的主流民意也不为过,
而你们的作法很明显地是违反了这样的规则, 你们的诉求说穿了不就是:
监督条例马上给我过, 服贸我看顺眼才能审, 一切都要听我的.
你们绑架立法院, 嘴巴喊著民主, 但是作为却是处处反著民主而行.
赶快滚出去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