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 暴力的是谁?

楼主: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4-03-28 18:48:00
暴力的是谁? By 钱建荣(桃园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法官)
http://goo.gl/q7iJhz
让我们重回3月18日晚上。当天恐怕也没有人想到学生会去攻占立法院。还记得学生“攻
坚”的过程吗?同样是推倒立院外门、同样是翻墙、攻破大门或破窗而入,甚至翻上议场
二楼还是破窗,而立法院的匾额也被拆了下来,更别说议场内各委员的电脑、办公设备也
都被未必是学生的一般民众多所破坏。张庆忠抽屉里各式中国高官、台商的名片不是还被
摊出来“拍照存证”?这些东西至少比行政院副秘书长的太阳饼与屏东蛋糕有价值多吧?
再来看3月23日晚上行政院前面的攻占行为呢?被推倒的是拒马,学生还事先准备好铁梯
来爬上二楼,不必攻破大门,一开始驻警人数居明显劣势,正因为节节败退,所以学生们
不必无谓破坏公物,从学生占领休息的贵宾室传出来的相片可以看得出来,一桌一椅都未
遭破坏,媒体乱报的院长办公室电脑遭破坏、机密资料被取走等传闻,行政院也在第一时
间召开记者会澄清,绝无此事!后来更多的画面证明,拆椅子、破坏垃圾筒的不是警察就
是媒体记者。后来更多的画面证明,学生或许有仿照立院模式,为了堵住出入口而拆下椅
子,但我们也发现警察,甚至记者,或许为了营造暴力氛围,拆下的椅子、推倒的垃圾桶
,可不比学生少。
两相对照,攻占立院或政院比较激烈、壮烈、或者“暴民”?答案呼之欲出,就是立法院
!那为何攻占政院的学生被政府形容为“暴民”,是非法集会,是变调的学运、社运?媒
体还以“鹰派”形容,但更具破坏力、规模更大的占领立院行为,却是“鸽派”?甚至政
院为了解释为何不驱散立院前的同学及民众,干脆说那是合法集会?占领立院不就是包含
去占领政院的学生在内,共同完成的吗?
一切为的是面子!立法院被占领了,但引发事端的是个别立委张庆忠,始作俑者是总统府
、行政院硬要通过的服贸协议,加上王金平院长刚好隔天的党籍案要宣判,所以他当然低
调到不行,至少先躲过“司法追杀”再说。从行政院的立场,不驱散也不会面子挂不住,
因为政院只是送服贸到立院,就算政院有错,那也是张庆忠离谱行径的错。没有人会怪王
金平院长,一开始也没有人会怪江宜桦院长。这更是一开始府院硬要以议会自律或自治的
说词,推给王金平负责的原因,不想将棘手事揽到自己身上。
不过政院的占领就不同了。事情可是发生在江院长与马总统都出面之后,两人看似协调,
都满脸笑容,却是空话十足,更是默认立场。学生当时已经取得社会多数同情,甚至支持
,并对外扩散为所有公民争取自主运动的行动。若占领政院成功,不仅正当性更高,且行
政院面子挂不住,背后的马总统更是继右脸被立院院长打之后,再被学生打左脸,哪还承
受得住这种“羞辱”?至于标的物“行政院”又是江院长隔天要上班的地方,当然更不能
承受可能要去向隔壁监察院借办公室的窘境。更别说再不有所镇压,势必引发连锁反应,
当天不就一度传出监察院也沦陷的消息?
于是当然不能等到占领政院的学生,像占领立院的学生一样,恢复平静、建立秩序、聚集
群众、井然有序、和平集会。行政院必须立即“解散”他们。先从言词上抹黑学生,指责
这是暴力(但如果这样是暴力,318那天是什么?);再开始营造这是犯罪行为。警察一
再放话说要以“现行犯”逮捕,这是一句废话!刑事诉讼法规定警察可以无令状动手抓人
的就两种:现行犯与通缉犯。难不成学生是通缉犯?但所谓现行犯,是犯什么罪嫌的现行
犯?政院却始终说不出来,只知奉命执行的警察更不了解,于是整个夜晚就只听见警察覆
诵:要以现行犯逮捕,却找不到罪名。检察官更是一度否认他们在现场,为什么?因为没
有犯罪嫌疑就轮不到检察官来!
经过一整夜的暴力驱离,不论是政院外或政院内的学生、民众,头破血流、满身湿漉,即
使我们一再看见政院内与大门前学生手勾着手,大喊“警察退后”、“警察打人”,警棍
、水柱齐飞,到底暴力的是学生,还是警察?而带头施暴的是被以六条罪名声押的魏扬,
还是下令警察动手打人的江院长、王卓钧署长,或甚至是马总统?
行政院被占领当然很丢脸,但下令殴打学生就不丢脸吗?殴打学生的老师,永远不能原谅

马总统与江院长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激怒学生?为什么要这样挑衅学生?学生们是需要安抚
的,是要用温情软化的。这又不免让人怀疑本来应该是学生大家长的教育部长,态度却始
终强硬,倒是像极了国防部长。
任何因为心痛而睡不着在家盯着现场实况的人,都会一再瞧见警察如何粗暴对待学生,及
学生是如何坚持温柔抵抗。所以天一亮,江院长赶紧踩着学生的鲜血到行政院开记者会说
明行政院代表的国家统治性有多重要。这次将“暴民”的说法留给配合政院的媒体去继续
,他则摇身一变成为为学生掉泪的长者,还不忘强调他的宽容,要对学生“从轻发落”。
但为了继续掩饰暴力对待手无寸铁学生的事实,还是得找个带头的“学生”替罪,于是台
北地检署检察官又自动出来扮黑脸,找到自己说要负法律责任(竟还敢说马总统负历史责
任)的魏扬,给他安上包括实务上鲜少适用的刑法第136条第1项公然聚众妨害公务重罪等
六项罪名,声请羁押。这个离谱的黑脸动作让实务界傻眼,因为明眼的实务工作者都看得
出来这些是硬拗出来的罪名,更别说毫无羁押理由及必要性。不论法官论坛或检察官论坛
,几乎一面倒的认为检察官不该声请,法院更不该准予羁押!
果然法院认为魏扬连犯罪嫌疑都不足,那么这样的滥权声请羁押,甚至敢与江院长的“宽
容”作对,难道台北地检署检察长不用出面说明真相,还是干脆一点,下台负责!
别忘了,学生攻占的对象可是立法、行政两院,如果没有一点蛮力或甚至暴力相向,要如
何攻占?就算学生攻占过程中有些踰矩行为,相对于国家事前欠缺法治国观念的制度暴力
,与事后强制驱离的暴力行为,根本微不足道。我国刑事法权威,台大法律系黄荣坚老师
,早在2008年陈云林来台发生“圆山事件”时就写过一篇宏文:“问题不在暴力,问题在
正当性”。文中有段深刻描述国家暴力本质的说明,如今看来还真是预言文:
国家暴力相对于个人暴力的可怕,一在被害者求救无门,因为典型的国家暴力,
高层执政者本身就是加害人,所以事实上不可能追究自己的责任。二在扭曲价值
论述,断绝尔后一切转型正义的契机,因为执政者掌握一切国家资源,足以抹黑
异议人士,或者至少麻痺人民的正义概念。我们看到执政者谴责反对人士背弃和
平的承诺,问题是,除非执政者心中果真毫无民主概念,否则既然国家本身已经
背弃对于人民的民主承诺时,还有什么资格要求人民必须信守和平的承诺?
还记得江院长去立院前见学生时的笑脸迎人吗?因为那时候他可以推给立院,推给王院长
,甚至推给学生主要诉求对象的马总统。等到事情临到他的头上,你才看见笑脸背后的暴
力本质。让我不禁想起同样深受中国国家暴力而被迫远走他乡的达赖喇嘛,他曾说过如此
智语:
非暴力和慈悲是不可分的,因慈悲和关切而责骂别人并不算暴力。而心怀恶念或嗔恨
却堆著笑脸试图欺骗对方者,这种行为其实就是暴力!
真正的暴力者,是笑着下令警察痛殴学生的独裁者、尽失统治正当性的威权主义者!真的
还不下台一鞠躬吗!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4-03-28 18:50:00
看到一堆法律人帮暴民开脱真的很有趣 都要想理由 都差不多
作者: zaknafein987 (苍)   2014-03-28 18:51:00
这次事情让我不知道是我疯了还是他们疯了 或者大家都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4-03-28 18:51:00
警察拆椅子,那政务委员办公室被涂鸦,门被拆都是外星
作者: shrincault   2014-03-28 18:51:00
赞成正义联盟占领行政院 不过这样江揆会有点棘手
作者: zaknafein987 (苍)   2014-03-28 18:52:00
话又说回来 假设去占领的法院 应该也是无罪吧?以本篇的逻辑而言....?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8 18:53:00
就说了 看到国考版一堆XX 就不用太期待这次为什么一堆念法的一直狂秀下限啊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4-03-28 18:54:00
本篇的逻辑是民意多数就可以闯进玻璃自动破掉的行政院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3-28 18:54:00
这些念法律的真的是__________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8 18:54:00
作者: opwin (装死也是一种技巧)   2014-03-28 18:57:00
自带立场的法官 想想还真可怕
作者: IamC (C.C.)   2014-03-28 19:02:00
这次真的让我失去对法律的信心
作者: boc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2014-03-28 19:03:00
所以司法还能相信吗...尤其是政治相关的判决
作者: lucicat (cat)   2014-03-28 19:05:00
傻眼.....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4-03-28 19:08:00
难怪王金平关说还能全身而退,法界一堆这种咖法治国家…甲赛啦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4-03-28 19:13:00
暗桩一堆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4-03-28 19:14:00
不要说去占领整个桃园地院,就只占领一个庭,看你还会不会说占领合法、无罪激怒学生?挑衅学生?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4-03-28 19:15:00
马的当贼的说别人是贼,要赶贼走还要好声好气的请他们走干马的整个台湾是非错乱
作者: icywolf (蓝白拖鞋狼)   2014-03-28 19:33:00
下令驱离真的很丢脸, 实在太晚了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3-28 19:45:00
警察po要记过﹐检查官要不要?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3-28 19:46:00
早就说司法体系一堆吱己人﹐不会有事的啦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3-28 20:11:00
马英九说 不管多么合理的行动 用暴力就失去了正当性警察 GG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经区服贸货贸)   2014-03-28 21:19:00
现在我现在什么是真正的特权份子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经区服贸货贸)   2014-03-28 21:21:00
真的很讽刺,支持反服贸的可以有比较多的宽容,而支持政府的,就被肉搜
作者: uavan (a man in blue)   2014-03-28 23:09:00
严重怀疑在贵宾室自拍的两名口罩女是警察装扮的,在涂鸦的
作者: uavan (a man in blue)   2014-03-28 23:11:00
画旁边拍照的男子、攻入政院时使用政院电脑上网的两个男子也是警察扮的
作者: kiwichi2 (毛言AN..COPTI AS COPTI )   2014-03-28 23:43:00
真的是奇文,瞪目结舌,真的疯了
作者: kiwichi2 (毛言AN..COPTI AS COPTI )   2014-03-28 23:45:00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9 00:29:00
早就说司法体系一堆吱己人﹐不会有事的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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