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问我了
你已经不是第一个人问我这个问题:到底学生占据立法院是不是不法?你们自己也唸
过书,市民不服从的意思是,人民对于国家严重不法行为的必要抗争行为。 所谓服贸
协议,实质上涉及整体台湾人民根本经济结构变动的规范,所以就一个民主法治国家而言
,国家领导人或任何机关无权回避,甚至拒绝内部人民对于此一重大生计关系变动之规范
的检验与同意程序,私行对外做任何约定。对于此一民主国家宪政上基本原则的背弃,使
台湾回到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所以你所问的问题,答案太简单了,这是典型的市民不服
从。只不过我要提醒你,我们在学校所学的法律,是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律系统和法律原则
,所以当这一套系统在面对一个专制独裁的政权时,现实上是会失灵的,因为专制独裁政
权系统不可能承认民主国家概念底下的判准。因此你问我,学生会不会构成什么侵入住居
罪?会不会构成强制罪或妨害公务罪?甚至总统颠覆民主宪政体制的行为会不会构成内乱
罪?请你不要再问我了,其实我正想试着反问你,孙中山先生推翻满清政府,也杀了人,
也放了火,请问他会不会构成杀人罪或放火罪?简单讲,现实上是成者为王而败者为寇。
你是否也可以感觉到,这已经不是什么法律问题了?要知道,全部教科书上的法律原则或
法律理念,都是从人类悲惨世界转化而来,那是悲惨世界里人们心中的期待。期待之后呢
?套句西方媒体对318所下的标语,不是死亡,就是重生。
http://1951huang.blogspot.tw/2014/03/blog-post_21.html
诸位,你们的意见人家台大黄老师都说了公民不服从,抵抗权都是超法规违法事由啊
推翻暴政,独裁政府. 人人有责,连高知识份子的台大老师们都纷纷响应了
FB法律人的多数意见都是,政府黑箱,马皇独裁,退回服贸,无能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