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立院政院
以法论法来说是都不行
我不是说集会游行法 , 今天撇开集游法不谈 , 占领政府机关仍然违反刑法
135条 妨碍公务罪
对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胁迫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136条 聚众妨碍公务罪
公然聚众犯前条之罪者,在场助势之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
百元以下罚金。首谋及下手实施强暴胁迫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
立法院在会期中 , 行政院礼拜一是要上班的(而且翻乱里面的资料应已达成妨碍了)
抗议群众不论其政治合理性 , 在刑法构成要件应该是成立的
但今天为何政院与立院不同?
1.立院有立委与金平罩 , 而且行政体系不能命令员警侵入立院
2.媒体效果上 , 占领立院时没被拍到 , 大部分的人看不到侵入过程 , 只看到和平
的占领 , 占领政院 , 你连偷吃乖乖都被拍到 , 谁会笨到革命还偷吃人家乖乖?
3.实际法益侵害上 , 政院的确比立院严重 , 立院有休会 , 国家可以一周无立院
大家也都知道立委平时纳凉 , 最后一天才赶工的情况 , 但是政院天天都有等量
的公文要处理 , 就算再怎么支持抗议群众 , 应该也会承认占领政院对国家影响较大
我只能说任何行动前要想想 , 立院对抗议者来说算是好棋 , 政院这步真的是错著
这就是风向为何有差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