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就算身为所谓法律人,在业界打滚几年以后,
我对于程序正义这个词汇,从唸书时的深信不疑,到近年可以说根本性怀疑
不是说这个观念不对,而是在台湾嚷嚷这一套的人,我实在很怀疑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在我观念里,拆解成程序的目的在于把一些决策事项用可操作的标准予以SOP化
然后在后续的case 一样一样的照作,
以确保不会在个案决策中产生恣意、不一致的状况,或起码尽可能避免
所以,关键在得出具体的决策
可是在台湾,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爱讲程序正义的人
他们的目的基本是fuck/screw up实质事务的完成,
以满足他们唐吉诃德式的为程序本身服务的正义感。
如果这种‘宁可错放不可错杀,没决定就没决定’的问题是用在刑事法上,没问题
反正一国家爱废死多少人爱错放多少人那国家承受的住就好了
可如果用在行政,特别商务上,决策是放置play的话,那就非常的可笑
你放置不要紧啊,地球不会因此停转谢谢
小弟是彻底军宅这回事很多人知道了
让我用一个军宅的案例来描述我对‘程序正义’这四个字在国内实践的看法
战斗机,停在地面上的时候,都会有一些东西是地面上才要装上去的
通常是用于保护一些容易被地勤作业或干嘛弄掉的进气口阿天线什么的
然后这种东西上面都会有一个标签红底白字的写着:‘Remove Before Flight’
提醒地勤人员,飞机要起飞以前,要记得把这些塞子挡版什么的都拔掉
而我们国内某些爱讲程序正义的人,给我的感觉
就是他妈的敌机临空了,要放飞战斗机了,还在那边搞基本教练
坚持取下这些RBF玩意的动作要分几动,动作还要有顿点皮鞋踩地要有声音
然后还有人很乐于扮演那种‘闻口令! blabla’的发号施令角色
喵的敌机都在天上了你还在玩这种?
搞了半天你目的到底是要放飞战斗机还是要满足自己对‘程序’的热爱啊?
事务之本质是什么,请拜托想一下吧,在讲什么程序正义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