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感谢早上诸多版友为我解答服贸不开放中国劳工的“劳工”定义
然后呢? 中午我跟朋友讲到“劳工=用劳务换取劳力的受薪阶级”
并且我也讲了劳基法的劳工定义…
接着就被朋友抗议了
因为她说 服贸里头有个“开放技术&管理人员”来台
他认为 所谓的技术人员
当然就是例如工程师、软件设计研发...相关拥有"技术"的人员
然后我说 服贸开放的是中资企业管理阶层来台 不开放中国受薪阶层
(董事长、总经理、老板这类)
也被打枪了 因为她对“管理人员”这定义有意见
董事长、总经理是管理人员 难道经理这类小主管就不是吗?
结果就变成 我讲的劳工定义 跟 他说的技术&管理人员定义 有矛盾了
.....所以这里我要请教
我该去从哪理查到 所谓台湾服贸开放中国技术&管理人员
其中的“技术&管理人员”定义是啥?
(请不要鞭我朋友 纯求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