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elum (杨威利)
2014-03-15 22:28:16有人喜欢假中立,我就来戳破假中立。
文林怨案,王家的透天就是没有建筑线,才被划入一定要和文林苑都更的范围。
王家的房子要有建筑线,建商早就把这家除外了。
这一年多前就讲到不要讲了。
文林苑建商犯贱?你透天厝只有几十坪土地不要都更,一定要把你划进来?
不把王家的房子划进文林苑都更案,才是违法,才是不顾人民财产的干法。
前因后果查清楚....不是嘴砲一下,就很中立,很清高,有道德制高点....
作者:
houkoferng (GHOTBI监督,我要冠军~)
2014-03-15 22:33:00就搞不清楚状况的家伙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2:51:00我那篇讲过 现行法律怎么走就怎么走啊 对于立法修法精神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2:52:00上的不同才是那些所谓"可以讨论"的部分 哪来的王家不用拆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2:53:00或是同情他们之类的呢?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2:53:00就搞不清楚状况的家伙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00:00总之现行法令怎么走就怎么走的观点 在文林苑刚爆发的那段时间我就已经在板上推文留纪录了 是不是批评会带来某种优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01:00越感就请容我笑而不答了:)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03:00就搞不清楚状况的家伙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05:00对了,都更案有没有那种36户改建成36户、40户改建成40户的?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07:00就纽约的例子来说有 台湾大概不容易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07:0030户改建成100户,代表的就是多了70个可以迁入安居的家庭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08:00所谓都更庞大利益,岂不是来自于住进市区的安居渴望否则怎么不去乡下的旧房子办都更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10:00抱怨高房价买房难,在共产国家把居住权放在财产权前面的,早就把地主扫地出门,透天厝分给十户住进来了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11:00都更是让原地主、新住户、建商都获得利益,而不用激烈的土改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12:00原地主拿生产者剩余,新住户拿消费者剩余,建商承担建售风险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13:00常常在高喊居住正义的,怎么一转头去维护私有财产权不可侵犯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14:00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话,国家连税都不能收了,靠乐捐吧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15:00现在是建商原住户是谁很清楚,所以很多讨论围绕在他们的利益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16:00事实上都更案还有潜在新住户的利益,他们在住屋市场有多少房可以选择。房子越少自然价格越高,简单供需而已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18:00一边喊原地主财产权不可侵犯,一边抗议高房价买不起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19:00政府只是分配者,如果不像共产国家那样硬把原地主拖出去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19:00我在居住正义这块是认为没钱就住远一点住差一点 倒是没想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0:00就只能从政策用都更市场机制让房屋供给增加,来满足居住需求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20:00过要拆别人房子盖更多单位来让更多人住进来就是了 在我看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21:00来 政府把法规(包括税法)和交通建立好 剩下市场自己去运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1:00因此都更案中建商、原住户、新住户的利益分配,绝不能像现在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2:00有些人开口就是“拆我家的房子”那样只从原住户利益考量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3:00你家的房子在那边,你已经比其他还没得住进来的走运了房价高不是你家的功劳,是社会之功,也应该让新住户均霑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24:00做 不知道这种说法逻辑有没有一致到能让你接受?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4:00政府把交通建立好,你家房价涨了,你就该赚五亿否则当钉子?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5:00你这样说法实际上也从来无法说服反高房价的人而我的逻辑是一致的:高房价是社会之功,你原地主可以赚到一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6:00些,算你运气不错,但不能太贪心,要让别人也能来住,来享受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26:00但也包括住远一点的人方便进入市区不是吗?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7:00你这样说法实际上也从来无法说服反高房价的人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27:00我是觉得逻辑一致就好 说能否接受不是说要认同 而是接受这种说法的存在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28:00我讲交通主要就是连通外围新市镇到工作地点/市区的交通因为在我看来 市区交通相较于联外 早就建得够好了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8:00把建商污名化,把都更视为没头没脑来强拆我家房子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29:00根本就是可恶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29:00但换个角度想 刺激竞争来创造阶级流动的环境 要住得更好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30:00一手拿反都更的牌子,一边喊高房价普通人不吃不喝买不起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30:00就要更努力更拼 难道不是庞大利益?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31:00你已经为辩而辩了。都更并没有不让你改善交通即使有都更,市区还是相对高房价也是一个必然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32:00但是多数决都更的核心观念其实就是居住权与财产权的衡平而已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33:00要不然把所有没房子住的人一起拉来表决,看会不会通过忠孝东路沿线所有楼高五层楼以下的全部改建成三十层的高楼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36:00因为我有花些时间研究纽约市的都市计画 所以可能有时候直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37:00接套用他们的观念 未必适合台湾现况就是了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43:00建商污名化的部分我就当作你不是在回应我 我原来那篇最下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44:00方的回应表达了我对建商的看法 你要讲土地的公共利益性质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5 23:45:00却不提部分建商恶的部分 好像有点怪怪的 难道这些污名是空穴来风? 只因为仇富或无壳? 如果你有建商朋友 多跟他们聊聊吧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55:00现在话题又要绕到哪里去?强制罪、恐吓罪、社会秩序维护法?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56:00建商能不能在原地主、新地主中间形成双边独占,要看都更市场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57:00有多大。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58:00如果原地住只有这个建商或少数的建商可谈,新住户也只有少数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5 23:59:00建商的房可以买,那建商自然有高独占力,这你也说给市场决定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00:00至于犯法的、游走法律边缘的事,同样的不就是因为都更市场太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01:00小,所以个案利益很大?所谓利益,来自于新住户想买的利益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02:00如果这里也想都更那里也谈都更,建商这边谈不下来他还跟你犯法拔钉?他就到那边谈去就好了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03:00同样的,这里我讲的仍然(是你也同意的),市场逻辑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04:00话说回来,犯法的,游走法律边缘的,本来就该制裁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05:00我不提哪有什么怪怪的,是因为我正在讲的是核心观念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05:00不是在绕话题 而是你提了建商被污名化 我针对这点讲污名化非空穴来风 与其说强制罪那些 我讲得比较是内线消息之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06:00我也没提什么公共安全美化市容创造就业这种枝节哪有什么怪怪的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06:00类的 没道理市区地主走运所以利润要分出来 而建商靠内线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07:00消息囤地得到的爆炸性的利润突然就不是问题了而讲内线消息也只是在回应你说市区地主土地涨价是运气好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08:00这不就又另一个枝节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08:00所以该以公共利益之名分利润出来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09:00新住户也可能会有哪边以后要盖捷运的内线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10:00这种东西值得拿来把“都更”这个名词说成强拆我家房
讨论建商无良?本案有吗 没有的话拿别人救援浪费时间干啥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11:00这还不叫污名化吗?有问题就针对个别问题去解决,跟强拆房子有什么关系?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13:00我就只是在讲我倾向的立法精神而已 但同时也尊重现行法规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14:00的执行 如果我进一步去推动修法 这会是问题吗? 所以你问我为什么建商该被污名化有没有良 说实在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15:00或说不知道为什么要问我 我只能讲我自己的观点 又不能代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15:00没关系,我没有问你,你也不用回答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16:00因为这样回文很容易产生我们在对谈 所以误以为你在问我的错觉 讲清楚就好:)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17:00说来我发现我根本没有问你问题 = ="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19:00我那些问号都叫反问、反诘,形式上是问句,实际上不是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23:00总之,多数决都更的核心观念就是用政策让市场机制进来在原住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24:00户的财产权、新住户的居住权取得衡平。这才是都更主要的公共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25:00我刚才想想 原本不是有跟你说我可能直接套用纽约的情况而这些情况可能不是用台湾吗? 我觉得有个点或许是不适用的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25:00利益,所谓庞大都更利益其实反映的就是更多的家庭安居的渴望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26:00原因 台湾住商混合较重 纽约住商分离较重 换句话说 台湾人往市区挤符合安居乐业 纽约人往郊区跑符合安居乐业(交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26:00至于防火、市容、就业等等都是附带的公共利益,不要再喊强拆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27:00通处理好也是基于这因素) 另外 商业区的财团等等要自己搞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27:00了,只要国家要课税,财产权就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28:00都更还是拉皮之类的 能力比一般人强得多 因此交给市场机制会容易得多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30:00但我觉得国家课税是要去课土地增值或卖房子赚钱而来的税
市场机制是吗?那还搞都更干嘛 都给建商赚就好了啊...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32:00地主不想赚地皮钱也没啥好讲的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16 00:32:00这要看你认为税赋作为财富重分配的手段可以做到什么程度
哪个被买断的有本事回原地住? 为什么要容积大放送?
那还搞什么权利变换? 通通都下好离手阿 愿打愿挨嘛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4-03-16 00:38:00这些就看条件怎么谈 条件不好也拿不到原住户同意书条件够好又何必非要回原地住?
都更的本意是改善都市环境 才弄个容积大放送 让地主建商
可以联手赚政府的无本财富 结果把原住户弄到用钱买断那为什么要送容积 摆着烂就好啊 反正市场机制 不好住就
好住想继续住 自己花钱整修盖新的阿 搞到现在是怎样
主流民意的见解是 旧换新免钱 变大再来谈 不能有负担
这叫个屁市场机制 有这样养坏胃口的市场机制? 市场机制就让没落的自己想办法爬起来 没钱的自己变有钱 可以吗
那你自己提到的公益理论在市场机制面前又得要如何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