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真衰小,洪案内二审应该会无罪的人

楼主: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4-03-08 02:27:15
我真的看不懂判决书内对罗济元的有罪原因,
...所有在勤之管理士均应同负管理、戒护之责,
故102年7月3日下午体能活动虽系由李念祖进行操课,
但在勤之其他管理士亦不得免除其责。
代理副室长罗济元当时虽另有其他勤务,
但不因而减免其代理副室长之责,
亦不得以另有其他勤务而免除其代理副室长之督导义务。...
有没有这么倒楣??因为另有勤务所以人不在现场,这样还要负责任?
干!马英九不应该出来道歉嘛??
作者: ArmorKing   2014-03-08 02:32:00
可能在某些管理文件上有签名吧
楼主: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4-03-08 02:35:00
上午执勤的管理士除陈毅勋均无罪,下午执勤连没来都有罪
作者: ArmorKing   2014-03-08 02:42:00
因为人是在下午喷掉的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08 03:18:00
所以我说法官很聪明,都是头壳发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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