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一条:“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
五五宪草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
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中华民国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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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
而临时参议院是由《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所产生。
在第二章 参议院的部份
第八条 参议院以各省都督府所派之参议员组织之
第九条 参议员每省以三人为限其派遣方法由各省都督府自定之
以权力来源而言,我认为不是正式也非有现代精神的宪法,
固然临时约法内容具备了许多宪法的性质,但不能因为部份具备就说其等同于宪法。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也有类似的疑义,
第三十条 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中国国民党
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其职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之。
第七十二条 国民政府设主席一人,委员若干人。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委员
,名额以法律定之。
第八十五条 本约法之解释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之。
内容就挑明了没进入宪政行宪时期,并由国民党一党专政之,施行的是党国体制。
五五宪草呢,这是今天《中华民国宪法》的雏形,它本来应该在预定同年召开之制宪国民
大会通过,但大会因日本入侵东北及隔年爆发的抗日战争延宕而未能如期召开。
也就是说连用都没用过。
要是以国民政府观点而言,建设国家程序分为三阶段:军政时期、训政时期与宪政时期。
宪政时期之前毋宁说乃过渡时期政府运作所需,并非正式意义上的宪法。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4-03-07 11:11:00欧派!欧派!欧派!(重点搞错)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07 11:40:00
有什么好讲的,你认为对的就对了,你认为错的就错的不就是这样讲再多你也不会听,只是想来发文而已,还是来讲中午要吃什么
是几乎所有的教科书或宪法学者都说临时约法就是宪法的啊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07 11:53:00
哪火气大?你有看到我骂粗口了吗?不要随便脑补吧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07 11:54:00
反正对你不利的都当没有,只在讲你自己认为对的,事实阿要发文就快点发阿,推什么文呢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3-07 11:58:00"马英九绿卡模式" you know what I mean^^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7 12:15:00treasurehill都说了:宪法草案还是宪法啊 谁还敢有意见?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22:00都已经说了“临时”了还在根本大法,你的根这么容易被刨掉喔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23:00以党释法的,而不是法治高于党治的也叫宪法,那不就中共北韩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25:00也都有宪法,搞不好连刘邦入咸阳约法三章也叫宪法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26:00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刘邦本人受不受这条拘束?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30:00至于宪草也是宪法?那台湾共和国不就老早可以订行宪纪念日了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32:00况且最早提到这事的人是提《中华民国宪法》而不是中华民国的宪法。标点符号是有它的意义的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33:00国家一定随时有根本大法吗?北韩根本大法是主体思想还是宪法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34:00刘邦废了所有秦律,只留约法三章,不就没有其他法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36:00到了张释之执法说皇帝不能不依法处罚,那汉朝是行宪了吗?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37:00《中华民国宪法》全文有几条?难道你要把宪草那些东西都加进来算条数吗?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38:00不就没看到引号在欢乐?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40:00“就拿外蒙古历史来说好了,《中华民国宪法》里从来没有说”这不就你的起战点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41:00结果没看到引号,在那边问人家:你是说天坛约法还是五五?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42:00不然问你《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是什么,你会问哪本宪法?
对了,宪法没讲到或是无法解释的,在不违宪的状况下由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7 12:43:00问你《中华民国宪法》哪几条从未实施,你会问哪本宪法?
简单来说,一件事情有宪法涵盖解释就用宪法,没有就以
临时约法就类似这种情况的东西而已,然后近年更类似的
就是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这个临时法有影响到宪政的运作,但是不是宪法....嗯....
至于草案,之前就讲了....连议会都没同意的东西,地位
欧派!欧派!欧派!欧派!欧派!欧派!欧派!欧派!欧派!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15:36:00说真的我比较想知道那位死不认输的treasurehill啥时会再发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15:37:00文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