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姑且把它当成"文化创意"的缩写,
这几年在台湾很夯,甚至有人/政客/学者/杂七杂八的等等,
说是要把文创当一种新兴"产业"。
个人是不知道文创有没有什么权威性的定义或学术研究,以前也不是主修这个的;
以下心得文,很明显是个人的"偏见观点",欢迎批判or补正。
不敢说台湾不能搞文创,因为我也很希望台湾有文创的"产业化",
问题是台湾现在这个鸟样,文抄可能有,文创就吃屎吧,
然后一堆老屁股什么也不懂,就 "去骗经费",或是傻傻地 "被骗给经费"。
对我来说,文创不是"一种"产业,
"只"把当它产业来看,就是标准的老屁股,
还活在福特主义 (google吧,不解释了:p) 的世界观下;
文创,就如同它缩写第一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