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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123 (现在的烂人可真多)
2014-02-13 21:24:32〔本报讯〕宪法133实践联盟在去年发起“罢免吴育升行动”,第二阶段连署日前因尚缺
1686份连署书功败垂成,未料在罢免活动结束,中央选举委员会发函给新北市选举委员会
,要求查明联盟是否有宣传之实,若属实将处予10万到100万罚锾;联盟对此表达抗议,
更质疑中选会有“秋后算帐”之虞,扬言“绝不妥协!我们宪法法庭见!”
宪法133实践联盟指出,立法委员陈其迈去年针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6条“罢
免不得宣传”规定质询,中选会主委张博雅与副主委刘义周当时坦承,此条款不适合现在
社会,应研议修正。
未料,在罢免吴育升行动结束后,中选会却要求新北选委会查明该盟是否有宣传之实
;联盟痛批,中选会根本没有修法意念,又是一桩官员“公开承诺,事后赖帐”的失信案
例。
宪法133实践联盟发起人、中研院副研究员黄国昌也痛批,中选会目的是为特定政治人
物进行“报复式的秋后算帐”,他点名张博雅去年才坦承《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6条
不合时宜,现在中选会却以该法条要求调查,“这不是虚伪,什么才是虚伪?”要求张博
雅站出来说明。
黄国昌说,中选会想帮政客进行报复式的斗争,又不想弄脏自己的手,把新北市选委
会拖下水,然后自己依新北市的陈报再来开罚。
他批评,“一个国家的选务机关,未严守中立原则已经令人难以忍受了,竟还自甘堕
落到这种程度,可耻至极”。
他不但大呛中选会,“不必惺惺作态了。”还主动公开承认:“我为罢免吴育升活动
进行宣传”,要求“罚单直接寄给我,不要牵连别人”,并扬言在宪法法庭见!
http://0rz.tw/DsOep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2-13 21:25:00法条本来就写不能宣传啊,敢做要敢当啊,特别是那位说要跳河的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2-13 21:26:00不合时宜跟依法行政应该是两回事吧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2-13 21:26:00还没修法就得照旧法走吧 立法院自己是干什么吃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2-13 21:27:00到底有没有一点基本的法治观念啊?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2-13 21:30:00怪了,今天法又不是张她说的算.法一天在那边,他不做就渎职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2-13 21:31:00其实冯光远先跳淡水河搞不好反而会过门槛
作者:
kone514 (小胖龙)
2014-02-13 21:32:00看那老头跳还不如叫赖神和睡菊跳还比较有效果呢~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2-13 21:32:00再说了,中央发函新北(地方)有啥奇怪的?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2-13 21:32:00顺便问一下陈其迈有提修法吗?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3 21:33:00转录没心得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4-02-13 21:34:00希望他可以学郑南榕自焚
作者:
koukai4 (恩斯特‧洛佩斯)
2014-02-13 21:35:00为楼上的宪法老师感到哭泣啊,被插队一层楼了。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2-13 21:36:00合不合时宜也不是张博雅说了算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2-13 21:37:00恶法可不是随便路人说了算 在司法审查确定违宪前本来就该依法行政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3 21:39:00可见这些人的法治观念多差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2-13 21:40:00有立宪主义的宪法,与违宪审查机制、民主议会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2-13 21:41:00当然还是要认为恶法亦法,谢小夫如是说
在公园里,和朋友看到罢免吴育升的晚会,就觉得有些好笑
作者:
koukai4 (恩斯特‧洛佩斯)
2014-02-13 21:46:00任何国家机关怎么能基于违宪确信行使职权啊...
修完法如果有绿委被罢免 又要是KMT 689的错了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2-13 21:48:00都有宪法学者扁朝当官后主张可以行使公民不服从的了咧
作者:
manfale (战神 吱见愁)
2014-02-13 21:55:00支持冯光远自焚抗议
奇怪了,法不合时宜该去公干立法院吧!人家依法执法你在那边叫屁啊!没查才是失职~~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2-13 22:01:00还宪法法庭见咧!他连宪增5规定的宪法法庭是审什么的都不知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2-13 22:05:00民诉一流,宪法不及格啊XD
作者:
koukai4 (恩斯特‧洛佩斯)
2014-02-13 22:10:00这...法律违宪审查也有可能言词辩论啦
作者:
yjn (小歪)
2014-02-13 22:10:00支持战神XX自焚抗议..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2-13 22:11:00法律违宪审查辩论也只有大法官XD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2-13 22:12:00言词辩论庭不等于宪法法庭啊,那是用政党违宪跟弹劾的
作者:
yjn (小歪)
2014-02-13 22:23:00在此致歉,咒人死是不道德的,一时激愤。自称神的去住龙发堂啦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2-13 22:31:00呵呵,转弯了喔?XD
民进党立委怎么不提案修法? 因为自己也不想被免啊!XD
作者:
koukai4 (恩斯特‧洛佩斯)
2014-02-13 22:55:00最近的711号解释就开了宪法法庭了。
作者:
koukai4 (恩斯特‧洛佩斯)
2014-02-13 22:57:00宪52没什么问题啊,当时就是总统想放弃52条也不行倒是恶法亦法的观念可以停了吧,那几乎没有意义。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2-13 23:06:00目前遇有重大争议宪政争议 也会使用宪法法庭 第一个使用者就是马英九
不过一般来说 宪法法庭大多数的时间是供民众参访就是了
违宪审查的解释文一堆 但是目前只有开启言词辩论的次数
作者: JFET 2014-02-13 23:14:00
不要到时候法院判决败诉 又在那干醮法院是国民党开的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5条第2款 我想133联盟如果没有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2-13 23:40:00这一篇不附心得还真的是切合本文勒, 科科.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2-13 23:41:00是不是来个" 不用惺惺作态了, 就是不给心得"这样啊??
作者:
manfale (战神 吱见愁)
2014-02-14 00:25:00绿畜恼羞跳脚真是有趣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