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看先猜 一定是男人假冒女人写的 不然怎么可能有女人同情家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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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家暴丈夫”的错吗 (唐文慧、廖珮如)
201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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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冲撞总统府的张德正这阵子成为媒体焦点,据媒体报导,早在去年9月间于他的个人
网志中,就曾发表过《台湾的法官》一文表达对家暴官司的判决不满。也透露自己曾寄出
陈情信给马英九、郝龙斌、司法院院长、家暴中心及自杀防治中心主任,内容主要罗列法
官判决夸张不合理之处,并强调自己并没有家暴,因此对于官司败诉无法接受,其不满遂
也为这次激烈的驾车冲撞行动埋下了伏笔。
男性的委曲被忽视
《家庭暴力防治法》1998年立法乃由妇女团体、女性主义学者、社会工作者的积极倡议通
过。但是我们进行的家暴丈夫研究中,许多家暴丈夫都与张德正有相当多雷同的地方,他
们都说自己并没有家暴,都控诉警察、社工和司法人员的处遇草率片面且主观导致他们败
诉。一位家暴丈夫抱怨:“你法律有没有教我们如何处理?一开始就判下去,很不合理,
判死刑,离开一年就兵变了,不是在为家庭好,是在破坏家庭。”
在我们访谈与观察男性相对人的叙说中,普遍的说法有两个重点,第一,他们强调自己是
顾家、爱家的男人。第二,他们认为“暴力”与“犯罪”的标签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我们发现《家暴法》将婚姻里的暴力行为入罪,入罪之后处理的是单一暴力行为事件,而
未能看见婚姻冲突发生的背景。对于家暴男性来说,繁复的司法流程和处遇过程使得他们
的经济条件更为恶化,夫妻两造原就存在的冲突更加恶化,这是他们最深沉的痛。
另外,我们发现,男性情绪不平和抗拒主因在家暴防治业务中,男性的生命经验和对婚姻
冲突的不知所措并不被认同。婚姻中累积的夫妻冲突爆发成为家暴案件而进入处遇流程之
后,冲突遂转化为单一或数次暴力事件,男性在婚姻中所受的委曲、不满和无奈都无法被
听见与呈现。
谨慎对待暴力起因
归纳以上,《家暴法》或许对受暴妇女产生防治与保护效果,但对家暴丈夫却造成“犯罪
标签”多于“暴力防治”的效果。我们固然谴责暴力行为,更不能忽视致使该行为发生的
因素,并于处遇过程中正视暴力行为背后的婚姻脉络。目前《家暴法》未能有效区分不同
问题层次的“婚姻冲突”与不同类型的“暴力型态”,一法以贯之的结果,造成对男性过
于简化的处遇,这可能就是导致今天张德正会以激烈的行动来对体制控诉的理由之一!
中山大学通识教育中心/社会系合聘教授
屏东科技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