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法官判决的标准竟然不是谁守法?谁违法?

楼主: ufo15526368   2014-01-27 14:33:40
地院 是说应该优先遵守义交指挥(加上信赖原则)
所以骑士直走(当时义交指挥是让直线先停 转弯车先过)
就A上去了
认为被害人是不遵守义交指挥 自找的
义交无罪
台湾高等
又被告陈美菊于侦查中供称:当时左转车只有林O仁1 台车
(见侦续卷第24页)。我是被告林O仁左转后我才发现只有
1 部车辆等语(见侦续一卷第142 页),被告林O仁于侦查
中供称:我是第一台车。我没有注意后面有无车辆等语(见
侦续卷第24页、第51页),足认万大路南往北内侧左转方向
路口当时仅被告林O仁一部车于内侧车道等待左转,尚未造
成路口壅塞达影响南往北向直行车之程度,则被告陈美菊竟
^^^^^^^^^^^^^^
优先让左转车通过,实有可议。
^^^^^^^^^^^^^^^
陈美菊于侦查中供称:我认为当时指挥适当,我要疏导交通
,我认为我想疏导哪边就可以疏导那边。我认为我指挥适当
是之前分队长说车辆比较拥挤就可以指挥左转车让他过去等
语(见侦续一卷第63页),则被告陈美菊恐误会交通义警指
挥权之合理行使范围而未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关于路权顺
序之规定,是其在未清楚判别事发当时路口车辆有疏解壅塞
必要之情况下,即贸然以与灯号所示相反之运作指挥,复未
注意防范直行车已全面停驶,其交通指挥显有疏失。
被告林O仁于侦查及本院审理时均供称:我左转时,对向有
车,义交指挥时有2 台出租车并排停在那边,义交有做手势
要求停止,机车从哪边出来我不知道,当时我没有看到死者
机车,他撞上我,我才转头看等语(见侦续卷第24页、第50
页,本院卷第179 页反面),由其所述可知被告林O仁仅凭
^^^^^^^^^^^^^^^^^^^^^^^^
交通义警即被告陈美菊之指挥手势进行左转,并未再行判断
^^^^^^^^^^^^^^^^^^^^^^^^^^^^^^^^^^^^^
前方直行车辆之实际情形而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否则其当无未见被害人机车自前方直行前来之
理,是被告林O仁客观上无不能注意之情事,其虽依被告陈
美菊之指示左转,惟有未行至交岔路口中心处左转,且占用
来车道抢先左转,及未注意车前状况之过失乙节,应堪认定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1-27 14:37:00
如果是这样的话 状况还挺复杂的 没看到实际的图示等等还真的很难说...不过 虽然在标准下 但也还是酒驾对吧?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1-27 14:38:00
为什么讲到酒驾就没民代立委跳脚说不得验出呢?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4-01-27 14:44:00
依照这文来看,要说机车骑士酒驾根本不成立吧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4-01-27 14:45:00
看来蔡正元真的越来越差了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1-27 14:46:00
蔡正元慷慨解囊,马英九一毛不拔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1-27 14:58:00
这个就...其实说起来真的是悲剧啦 就跟ㄧ堆患者和家属再告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1-27 14:59:00
医生一样 总有一天会被自己玩死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01-27 15:07:00
MrTexas:马英九一毛不拔 =>那德州哥你捐多少??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1-27 18:36:00
反正做事就要负责任 不想负责就别做事十几年前有个学生照顾残障同学 因为专业能力不族让该残生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1-27 18:37:00
死亡 当然就该家属告到脱裤 好心有好报? 放屁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1-27 18:38:00
接上看到有人倒地 不可以去救他 顶多报警 报警也不可以报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1-27 18:39:00
名字 免得被当作犯人先报案而惹灾难上身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咙 他继续唱着)   2014-01-27 21:12:00
有十几年前吗? 感觉五六年顶多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