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11日
刑事局2003年在泰山、员林、冈山收费站,建置监控摄影机“车牌辨识系统”,监控赃车
与涉案车辆;2008年再于其余19个收费站建置监控摄影机,总共花费3亿元完成全台监控
网;收费站遭拆后,这次想透过远通的门架摄影机建置完整犯罪预防系统受阻,让刑事局
相当挫败。
刑事局表示,“车牌辨识系统”在国道上效果最显著,作案歹徒车辆只要被辨识出,都可
及时在下一个收费站拦车逮人。去年4月发生的高铁炸弹客案,警方也是根据涉案车辆车
牌,查出主嫌胡宗贤数次驾车往返台南、彰化、高雄,最后成功查到制造炸弹地点。
因《个资法》受挫
刑事局说,当年建置的“车牌辨识系统”,尽管监控摄影机随收费站拆除无法使用,但资
料都存在主机内,未来如能纳入高公局车行纪录,将有利刑案侦办,所以刑事局前年开始
规划“国道行车资讯查询系统”,想建置完整犯罪预防系统,这次因《个资法》受阻,未
来预计推动整合各县市警局车牌辨识系统的“涉案车辆监控查缉网整合平台”,恐更艰难
。记者林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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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这几天骂得震天价响的事情,其实警方早就在做
警方在办案的过程中,必然会某种程度侵犯人权(临检,查IP,查个资等)
重点在于过程是否合法妥当,而不是一股脑儿就通通不能查.
试问若没有这些设备及系统,警察如何办案?难道要去拜拜抽签吗?
嫌犯开车到处逃,警方却不能查车辆,那台湾岂不变成犯罪天堂?
事实上政府也不用太峱.马上就喊卡.观察一阵子
相信支持设立监视系统的人还是会占大多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