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时报的论坛胡佛投了一篇文,基本上是从宪政的角度在替黄世铭辩护。胡
佛应该算是台湾政治学界的大老吧,这一篇投书的宪政立论点,可能需要谨记在心。
不过我想很多人不知道胡佛是谁就是了,刚刚顺道查了一下wiki,发现根本没有人
简述他的生平。
==========================================================================
时论─光天化日 陷人于罪
2014-01-07 01:45 中国时报 胡佛
立法院长王金平与民进党立委总召柯建铭向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及检察官林秀涛关说
的司法关说案,在社会喧腾一时,非常引起主张司法革新人士的关注。目前的发展,
竟成为关说者及接受关说者并未受到严正的处理,反而负责侦查除弊的检察总长黄世
铭却受到极不公平的对待与攻讦,甚至面临司法机关的制裁。这不仅在我国历史上极
为罕见,也会使台湾多年来所推动的民主法治,成为笑谈。台湾的政风为何败坏到这
样的田地,非常值得深思。现仅就宪政的变迁与法制的意含表达几点浅见:
检察总长要向总统负责
一、我国宪法经过七次修订,使得总统掌握极大的政治权力,成为政府决策及执行体
制的中枢;不仅任命行政院长不再须经立法院的同意,凡是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员之
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亦皆不再须经行政院院长的副署(参见:宪法增修条文
第2条2项)。宪法经过这样的修订后,在民国95年进而修订法院组织法,主要目的是
为了贯彻政府防制高级官员的贪渎、全国性的选举舞弊及重大犯罪案,特别在最高检
察署设立特别侦查组,且使最高检署的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直接
任命,且明定任期4年,不得连任(参见:法院组织法第63-1及66条8项)。换句话说
,特侦组的设立及检察总长的任命,皆出于总统为执行打击特殊刑案的政策所特设的
措施。由此可知,检察总长的任命是总统的政策性任命,相互之间具有行政上的特别
权力关系,检察总长当然要向总统负政策执行的责任。现再看上述的司法关说案,这
是一件特殊重大的不法案件,不仅牵涉到立法院长、法务部部长、高检署检察长及检
察官,且影响到司法的独立。检察总长黄世铭在确认案情后,立即向总统提出报告,
并接受总统的咨询,这在职务的履行上,是非常尽责的作法,如何谈得上向总统泄密
呢?
检察一体 包括总统在内
二、我国的法制,在审检分立后,检察体系更明确地专属于行政权的管辖,而在职权
的行使上,则采行所谓的“检察一体”。法院组织法即明定检察总长可依法“指挥监
督”各层级的检察官(参见第63条)。现总统不仅掌握最高的行政权,而且与检察总
长具有前述的特别权力关系,这使得“检察一体”包括最高的总统在内,而成为“行
政一体”,也就是总统对检察总长的指挥监督是体制内的职权互动关系。在这样的关
系下,检察总长在侦查特殊重大的案件时,如何能对总统不“公开”?这正如特侦组
的主任检察官不能对所侦查的案件向检察总长不“公开”,所以侦查不公开的原则,
并不适用体制内的指挥监督关系,何况刑事诉讼法也明定:在必要时,为维护公共利
益仍得公开(参见:第245条2项)。由此可见,检察总长黄世铭向总统报告司法关说
的案情,当然与侦查不公开的原则无涉。
三、至于检察总长黄世铭是否触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所规定的泄密罪呢?根据以
上的说明,更是不能成立的。首先这个法禁止将监察通讯的资料提供“其他机关(构
)、团体或个人”,另规定公务员将上述“应秘密之资料,而无故泄漏或交付之者”
,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参见第18及27条)。试问体制内的总统是
“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吗?检察总长向总统报告案情是“无故”泄密或交付吗?
这些当然皆是否定的,不需赘说。既然如此,检察总长黄世铭又何罪之有呢?
不法不能拒绝合法监听
四、再谈监听。特侦组的检察官是依据通讯保护及监察法的规定向法院声请通讯监察
书,经过核发后,才开始执行(参见第5条),所以监听过程基本上是合法的。但特侦
组检察官在实际操作时,将立法院的小总机误为柯建铭总召的手机,这种对通讯符号
的误识,充其量也不过是执行技术上的错失,但真正的问题却在:“监听不法立委”
不等于“监听国会”,特侦组为何不能透过立法院的总机合法监听涉嫌不法立委的通
讯呢?一位洁身自爱的立委又何惧特侦组的合法监听呢?又何必将检评会都已确认的
不法关说,扭曲为一般所谓的“关心”呢?从严格的法治观点看:无论任何涉嫌不法
者,包括立法委员在内,皆无拒绝检察机关合法监听的特权,更不可寻找种种借口诬
指检察官越权监听,那岂不成为以不法维护不法了吗?
放过立法院长关说?
当前的台湾政局,在族群撕裂、金权交易、派阀牵引、民粹操弄及蓝绿恶斗的情况下
,整个社会变成无是无非,甚至以假当真,不但缺乏正确的价值观与发展方向,且令
人对民主法治丧失信心。这些在近日发生的司法关说案中,表露无遗,真是十分慨叹
!现不禁要问:在光天化日之下,全世界都注目民主、法治的时代,要将一位奋力追
查司法关说的检察总长,加以撤职与入罪,而对非法关说司法的立法院长及民进党总
召不予处置,再轻纵接受关说的高检署检察长与检察官,果如此,法理能恕吗?天理
能容吗?再有一问:代表最高民意机关的司法关说者及受到关说者关爱的受惠者,究
竟要在历史上留下怎样的名声呢?
我要向从不相识的检察总长黄世铭及特侦组的检察同仁致以敬意。(作者为中研院院
士)
族群撕裂,金权交易,民粹操弄和蓝绿恶斗通通都是民进党搞出来的,早就没什么大是大非了早说过民进党那帮毒瘤不铲除,台湾根本没有未来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1-08 12:53:00历史名声? 民主堡垒与违宪乱政的对比已经论由选民认证了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1-08 12:55:00民主堡垒听说是不分区立委呢…连选民都没有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师)
2014-01-08 12:56:00嗯嗯
叫黑金平去高雄选立委呀,选得上再来放屁什么选民认证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1-08 12:59:00这不分区名单选择性小,我想让杨志良上,又不想投给王但还是只能投国民党,结果不分区第一名就上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1-08 13:00:00原来在台湾我们以为可以躲避掉共产党的灾难没想到只不过是让短痛拉到变成长痛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1-08 13:01:00看来世界各国都免不了经历过这样的过程才能继续往前走啊
作者:
philotu (这个时代的审美)
2014-01-08 13:24:00888中肯阿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1-08 14:00:00就以前台大政治系的教授,批判李登辉毁宪乱国啊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1-08 14:06:00胡佛有总统 探长 嘴泡学者,本文的是指第三个
作者:
cdasv (Next Stop:Texas!)
2014-01-08 14:26:00当年一同极力主张内阁制的学长,李鸿禧落跑改支持总统制,但
作者:
cdasv (Next Stop:Texas!)
2014-01-08 14:27:00胡佛依旧坚持走内阁制路线、坚持自由派路线,也是台湾政治学界中,从事民主化研究的先驱,更是中研院第一个人文社会
作者:
cdasv (Next Stop:Texas!)
2014-01-08 14:28:00院士,胡佛在台湾政治学界跟实务界的地位真的是“佛”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1-08 14:29:00说他嘴砲,倒不如说满肚子不合时宜与一身风骨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1-08 16:14:00这文章...不知道能说什么了...建议自删...囧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1-08 16:15:00我不评论人的,但内容实在惨不忍睹...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1-08 16:17:00那请楼上自己去台大还是中研院亲自把报纸甩到他脸上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1-08 16:20:00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1-08 16:22:00Hahahaha UCCU σ ゚∀ ゚) ゚∀ ゚)σ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4-01-08 16:24:00这时候写这些文章都晚了 法院有Wang's Girls坐镇你能奈他何?台湾早已不是民主国家,只剩个选举的样子了。
有人以为自己是品藻大师喔,还叫人删文章,写篇不那么惨的来瞧瞧?
作者:
xeins (xxx)
2014-01-08 16:58:00胡佛的悲哀~他谈宪法的政府体制算专门 隔行对刑诉法理脑补
作者:
xeins (xxx)
2014-01-08 16:59:00真让人感叹~他风骨是一回事 对不熟的法律领域就别献丑~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1-08 17:02:00所以楼上的意思是要向台大法律那些写刑诉法出来才是对的?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1-08 17:02:00吴庚的刑法还停留在总则大修前,以前跟他聊过XD
作者:
xeins (xxx)
2014-01-08 17:03:00"检察一体 包含总统在内" 这句话让他同事吴庚听到 吴会吐血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1-08 17:04:00那请楼上X大请吴庚大老写一篇开干啊 嘴砲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1-08 17:05:00事实就是DPP拿这点来打 呵呵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1-08 17:05:00检察一体要翻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关总统什么事...
作者:
xeins (xxx)
2014-01-08 17:06:00懂的人自然懂也不需在此抬杠 胡佛的脑补 正统法学训练出来的蓝营法律人 ex.吴庚 苏永钦都不敢听 只是他们给胡面子不拆穿
作者:
xeins (xxx)
2014-01-08 17:07:00罢了 至于版上反正也不懂啥只会看头衔的 当然把此文拜读不已
而不是整天幻想毒瘤除了就好 就是不能除除不了啊你想怎样 面对现实好吗 不要整天说别人毒瘤讨拍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1-09 01:09:00标题下的有够烂!!!还以为是哪个脑残在挺扁或挺郭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