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纪委会的职责是
本会接受审议惩戒案以下列规定为限:
一、立法院会议议决交付审议之惩戒案。
二、立法院会议主席依法移付之惩戒案。
首先来看看检评会的声明稿
其中壹部分是在提出针对特侦组的七点理由
再来贰部分。
贰、陈守煌、林秀涛部分:
陈守煌检察长于柯建铭案件经判决无罪后之某日,接获立法院王金平院长来电称:“有许
多二审检察官对于一审有罪、二审改判无罪之案件,经常为了避免责任滥行上诉,希望检
察官能有道德勇气,同时希望检察官对于柯建铭委员的案件是否上诉,应
详予审酌”、“这个案子……如果没有判决违背法令的情形,你们检察官不要随便就找一
个理由,然后就随便上诉,让案件拖延不决”
等含有希望检察官不要上诉,让该案可以就此确定的意思之
关说电话
后,因其之前担任法务部政务次长时,在预算等公务上常向王金平院长请益,为感念王金
平院长之协助,竟接受
上开关说
,且未依规定办理关说登录,以避免其执行职务之公正受怀疑。
......
后面陈对林关说的部分我就不贴了,想看可以自己去找,大家都成年人了。
因此检评会认为王、陈之间确有关说,主题是“关于柯建铭那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