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听限缩 警忧变相保障坏人
【联合报╱记者李奕昕/台北报导】2014.01.07 02:43 am
立法院审查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刑事局痛批办案被斩断手脚,等于变相
“保障坏人”。尤其,草案新增声请监听、调取通联纪录的审核机制,取消录音光盘改为
现译,并排除监听另案的证据能力,警方忧心提高破案难度,将助长犯罪冲击治安,造成
全民受害。
警方忧心通保法修正内容,包括调取通联纪录须由法官核准、限制监听光盘采取现译、声
请监听改为一人一件、监听到另案资料排除证据能力,刑事局官警列席立院司法及法制委
员会,多次提反对意见,但草案仍一读通过,立法院今朝野协商可能交付二读。
现行调取通联纪录,由分局长等单位主官批准,最快当天即可向电信公司调阅,草案要求
透过检察官向法官声请,时间拉长至廿四小时内。警方说,处理自杀、山难、掳人勒赎等
急迫案件缓不济急,等拿到通联位置及联络对象,“只能等著收尸”。
针对监听部分,目前多是录下光盘取回听带,除非重大或紧急案件才进入机房现译,若改
采全面同步现译,须派员廿四小时进驻机房,警方认为耗损大量人力,还要扩充相关设备
,且现译时才能录音,由执行员警个人判断,当场决定取舍监听内容,恐生“断章取义”
争议。
警方说,原本一案声请一张通讯监察书(监听票),新法改为一人一张,若犯罪集团有廿
名对象,将分别声请廿张监听票,资料重复浪费资源,也不利法官通盘审酌。
草案限缩监听的证据能力,另案犯罪资料不得作证据,例如监听贩毒听到枪枝线索,该内
容不具证据能力,须另案声请监听。官警说,曾监听某议长涉贪渎,后来贪渎部分未果,
但意外发现经营赌场,依赌博罪嫌侦办,修法后“就算听到赌博也不算数”。
一名刑事局队长说,立院不了解警察实务,不能因特侦组的监听疏失,“一竿子打翻一船
人”。
【2014/01/07 联合报】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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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毒犯 贪污犯 性侵犯都越来越感到安全了 这都要感谢民主进步党的乱搞
不单单是刑事罪犯 包括中共在台的卧底间谍 都要跟民进党说声谢谢
单单因为柯建铭被监听 就要把整个监听给玩死 柯建铭是民进党的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