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政黑板板规第二章第19条修订

楼主: setzer (setzer)   2013-12-24 23:50:16
原板规2-19有关于疑似水桶使用者之行为
经心情小组判定因抵触站务之职权而无效 故再次修正
19. 扰乱看板秩序
使用者使用已知被水桶者的相同上站IP、或多次使用近似上站IP(前两码相
同、后两码相近),同时多次于发文或推文所使用的字句与语气相似于已知
被水桶使用者。而足以让板友认为是已被水桶使用者发言之行为。
首犯处份为水桶180日,累犯处以永久水桶。
违反本条目之行为被政黑板视为不受欢迎之行为。违规者将同时冻结在政黑
检举板的一切权力(同期限水桶)。
本条板规自公告后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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