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次偷排大家的焦点都被导向严惩偷排者尽速修法.
不法利得应该被追讨不应只罚60万,表面看起来是没错谁做错事情谁就该负责!
可是仔细想想其实焦点是被转移了,应该探讨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业者有机会偷排.
企业犯法不能等同于一般宵小犯罪,所有程序当初都是被审查通过才能建厂的.
为什么审查通过的东西还会问题 ? 这才是关键点,
应该就原本的程序逐层检视,不该随便就提修法,这不但不智也是
间接的侮辱原本立法者的智慧.
有人可能会很愤慨为什么赚那么多才罚60万,当然要修法追讨不法利得
但这就是转移点者巧妙的地方了,修法这招不但成功的转移焦点
而且模糊了责任归属并且还可以获利一石好几鸟.
怎么说呢?
1.模糊责任归属
虽然偷排废水的人理所当然是元凶但这是否也是早就被计划好的呢?
就我而言污染物应视同核废料在原本设计的时候就不应该有任何可能
让污染物排放到能接触到人类生活环境的地方.
原本审核这个设计图的单位难道连这种基本的观念都没有吗?
如果在原本设计上就预先规划好这点,
根本后面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
难道高层都不知道这点的重要性? 不可能!
那问题到底在哪?却没有人真正去面对用修法来安抚乡民而已.
2.养猪政策
修法追讨资本利得根本就是养猪政策,这又怎么说呢?
能够追讨资本利得的时候代表又有人违法了,到时候再把那些人赚的钱追讨回来.
大家有没有发现问题在哪 ?人民又是在受到侵害后才在那里追讨不法所得.
有人说这有吓阻作用,这是种说风凉话的说法,正所谓杀头生意有人做赔本生意没人做.
况且为什么常常要修法虽然有些是为了与时俱进但有很多法是非常草率被决定的!
台湾土地有限能经的起多少次的污染呢 ?
这次提倡立法者其实只是媚俗譁众取宠,拿地方的环境资源和基层人民的健康去换取
罚金而这些罚金又辗转的流入某项公共工程,说不定这些金流左手换右手又被人赚了一手!
请问一下乡民有专业知识吗?乡民有公权力吗?乡民领政府薪水吗?
那如果都没有的话,为什么要越庖代俎的处理公务呢?
被人当民粹操作了n次还浑然不觉.
不要再让外国人引发社会事件来导入设备和仪器
这样根本就是把管子插在各位的肉里长期吸血.
是可忍孰不可忍,请大家救救南部人救救台湾!
有些事情不是谩骂就可以解决的静下来看清楚吧!
另外一提
选举就快到了千万别让修法变成政治人物合法要求企业捐献政治献金或者清算的的工具!
千万别让台湾永远笼罩在这些乌烟瘴气之中.
想到就觉得很心痛难道大家都看不出来吗?
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