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请大家救救台湾 !!

楼主: hihieveryone (逐浪人)   2013-12-18 08:45:49
关于这次偷排大家的焦点都被导向严惩偷排者尽速修法.
不法利得应该被追讨不应只罚60万,表面看起来是没错谁做错事情谁就该负责!
可是仔细想想其实焦点是被转移了,应该探讨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业者有机会偷排.
企业犯法不能等同于一般宵小犯罪,所有程序当初都是被审查通过才能建厂的.
为什么审查通过的东西还会问题 ? 这才是关键点,
应该就原本的程序逐层检视,不该随便就提修法,这不但不智也是
间接的侮辱原本立法者的智慧.
有人可能会很愤慨为什么赚那么多才罚60万,当然要修法追讨不法利得
但这就是转移点者巧妙的地方了,修法这招不但成功的转移焦点
而且模糊了责任归属并且还可以获利一石好几鸟.
怎么说呢?
1.模糊责任归属
虽然偷排废水的人理所当然是元凶但这是否也是早就被计划好的呢?
就我而言污染物应视同核废料在原本设计的时候就不应该有任何可能
让污染物排放到能接触到人类生活环境的地方.
原本审核这个设计图的单位难道连这种基本的观念都没有吗?
如果在原本设计上就预先规划好这点,
根本后面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
难道高层都不知道这点的重要性? 不可能!
那问题到底在哪?却没有人真正去面对用修法来安抚乡民而已.
2.养猪政策
修法追讨资本利得根本就是养猪政策,这又怎么说呢?
能够追讨资本利得的时候代表又有人违法了,到时候再把那些人赚的钱追讨回来.
大家有没有发现问题在哪 ?人民又是在受到侵害后才在那里追讨不法所得.
有人说这有吓阻作用,这是种说风凉话的说法,正所谓杀头生意有人做赔本生意没人做.
况且为什么常常要修法虽然有些是为了与时俱进但有很多法是非常草率被决定的!
台湾土地有限能经的起多少次的污染呢 ?
这次提倡立法者其实只是媚俗譁众取宠,拿地方的环境资源和基层人民的健康去换取
罚金而这些罚金又辗转的流入某项公共工程,说不定这些金流左手换右手又被人赚了一手!
请问一下乡民有专业知识吗?乡民有公权力吗?乡民领政府薪水吗?
那如果都没有的话,为什么要越庖代俎的处理公务呢?
被人当民粹操作了n次还浑然不觉.
不要再让外国人引发社会事件来导入设备和仪器
这样根本就是把管子插在各位的肉里长期吸血.
是可忍孰不可忍,请大家救救南部人救救台湾!
有些事情不是谩骂就可以解决的静下来看清楚吧!
另外一提
选举就快到了千万别让修法变成政治人物合法要求企业捐献政治献金或者清算的的工具!
千万别让台湾永远笼罩在这些乌烟瘴气之中.
想到就觉得很心痛难道大家都看不出来吗?
thx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02:00
你的第一点 技术上是有问题的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03:00
正常是这样 污水=>污水处理=>排放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04:00
但是污水处理他都会有一个极限 流量跟浓度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05:00
所以 就算经过污水处理排放的 也有可能有问题又比如 一个车间 他应该有两套排水 一套污水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06:00
一套是一般排水 我车间里面的管子怎么接 是不用经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07:00
过谁审核的 我把污水在车间就走一般排水 再接到通往外面的管子 这也只有接管的人知道 车间里面的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08:00
员工 看不穿墙 也不一定会知道的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3-02-18 09:12:00
小声的说啦 高屏溪排放养猪废水对环境一点影响也没有喔XD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12:00
这修法是可以解决 比如要求在所有外排管道的两端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3-02-18 09:13:00
有其他的投资者愿意来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13:00
增设监测点 成本由企业负担 架设自动化设备 即时检测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14:00
几个重大指标 用网络上传到环保署的平台这技术跟成本都不是什么问题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18:00
修法直接要求 你要架设外排管道 管径大于多少的就要在进水出水两端都架这样一套设备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19:00
不过 反正舆论看到立委就会转弯还是骂政府吧
楼主: hihieveryone (逐浪人)   2013-02-18 09:28:00
有人会花钱来监测自己有没有在家里做坏事吗?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3-02-18 09:30:00
所以才要立法啊 不过立法院.....这种对企业不利的事情都只能立法解决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8 09:35:00
可惜明明就有现成法条可以罚更重 主管单位却不用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35:00
所以要修法 不过 立法委员都是猪 我没还是骂政府吧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8 09:37:00
修法是可以增设一些构成要件 但是裁罚方面一点也不需要去修 因为会违反水污的 绝对不是只有大工厂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8 09:38:00
如果立法目的是要违法者倒闭 那就尽量提高吧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49:00
裁罚也可以修欧 比如增设事业或业务负责人有刑责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50:00
当然,要是蓄意的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51:00
我放火烧我家增加邻居的公共危险要抓去关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09:53:00
当然如果废水造成稻米被污染 提高更多人的公共危险抓去关也是很合理的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2-18 09:57:00
农民那个你要罚有点难...各国都有一点护农倾向话说毒死人政府不会倒 但是饿死人会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10:01:00
罚农民? 废水是农民排的?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8 10:27:00
就算不用修 负责人也是有负责的条款哩.......只是真的很诡异 该主管机关都不用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10:32:00
主管机关就是公务员疏失的部分了吧..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8 10:33:00
其实水污法不只是大工厂会犯 农民也可能违法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2-18 10:35:00
猪农不是农?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2-18 10:36:00
美国牛农也是造成废水污染 但是政府还是照样补助牛农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10:37:00
路人跑去灌溉水路投毒 也是应该要抓去关的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8 10:38:00
那种应该除了水污法.....还有其他法的竞合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10:38:00
补助是另外一件事 如果我蓄意开着一车盐酸往灌溉水路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10:39:00
倒 那我是不是该抓去关? 那造成同样效果的污水蓄意排放 那是不是也应该抓去关?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8 10:40:00
那个可能有刑法或刑法特别法的适用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8 10:41:00
但是行政法是没办法抓人去关的 最多是执行上的管收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3-02-18 11:04:00
所以我说修法增设相关刑责是可行的
作者: guare (瓜籽)   2013-02-18 11:20:00
如果毒物会至人于死,那现行第190条就可以用
作者: guare (瓜籽)   2013-02-18 11:21:00
我再仔细看了一下,不见得要至人于死,有害健康就可以。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3-02-18 14:14:00
高雄市长现在就像没他的事一样的清心。
作者: kkjog123 (九九归一)   2013-02-18 23:29:00
不是中央十成..上面不要乱牵拖..马英九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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