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多元成家,包容多元意见

楼主: GV13 (远见13)   2013-12-16 10:31:14
【彭蕙仙/资深媒体人】
 11月30日我在凯道参加“为下一代幸福赞出来”的活动。当我将举著“反修民法
972牌子”的照片PO在我的脸书时,一位作家朋友留言说,他与我意见不同,但“佩服公
开于脸书的勇气。”看到“佩服”、看到“勇气”这两个词汇时,我莞尔一笑,不禁有一
种“时光倒流”的感觉─我们又回到了某种戒严的时期了吗?
 当许多艺人教授等表达反对“多元成家立法”时,即遭到网友灌爆脸书、甚至恶意
辱骂。这意味着公开表达对同性婚姻有不同意见是需要“勇气”的。台湾不是一个多元的
社会?同运者不是最希望得到社会的公平对待吗?如果“反对同运”是歧视,那么,请问
:反对“反对同运”是不是同样也是一种歧视呢?
 台湾并没有长久基督教信仰的传统,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与轻视、伤害,其实并不如
那些基本教义派国家来的多且广泛,很多人对同性恋者的态度是“随便啦”;如今,在文
化、传播、社运圈,支持同运的论述其实早已成为强势,反而是想要表达不同意见的人要
用化名、要隐匿,以至于需要所谓的“勇气”。
 此外,台湾的基督徒人口只有10%左右,如果社会对“多元家庭”方案有不同想法
,恐怕不会只是基督徒这群小众的意见,这点也请“多元家庭”的鼓吹者多想想。基督徒
或会有些执拗的人对同性恋者表露出不友善的态度,这就像任何社会运动中,总有鹰派、
鸽派之别是一样的道理。但同性恋者似乎也可以反省是不是太容易有“受迫害情结”了?
 从2003年开始,每年10月底左右举行的同志游行已经举办了11届,而这么多年来,
有不同意见的人从未公开举办活动,况且,“为下一代幸福赞出来”的诉求很清楚的是反
对民法972条仓促修法,并非针对同性恋者。
 台湾是个民主的社会,如果支持多元家庭的人可以说服大多数的民众支持、并且通
过修法,那么即使是意见不同的人也必须遵守。但是在此之前,可否请给有不同意见的人
一个不需要特别“勇敢”就可以表达意见的空间呢?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121600373.html
某族群不但有被害妄想症 现在还会把发表意见的反对者一个个揪出来批斗围剿
这种不尊重他人的族群根本都在搞逆向歧视 最没资格谈反歧视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13-02-16 10:44:00
跟据朋友的说法 艺人只要公开反对多元成家法案 马上就没有通告 原来的通告也会马上取消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16 10:45:00
只要是跟花果山相反的意见 公开表达都需要勇气
作者: chernenko (我马上来,安德罗波夫)   2013-02-16 10:50:00
粉红色恐怖就是这样彩虹 更正
作者: Killercat (杀人猫™)   2013-02-16 10:56:00
我个人是很愿意包容多元意见 不过不包括某些抹屎的讲法
作者: likemon (让我们~~一起逃)   2013-02-16 11:33:00
歧视你是我的自由 为什么你要阻止我歧视你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16 11:38:00
一群容不下不同意见的人要别人接受多元意见还真好笑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2-16 11:50:00
阿不就吱吱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16 12:12:00
这样斗跟拿墨绿或紫蓝光谱的少数来打泛绿或泛蓝有什么两样?
作者: clautus (馒)   2013-02-16 12:33:00
光看ID和签名档 说没有歧视 好像真的不太有说服力啊...
作者: clautus (馒)   2013-02-16 12:35:00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16 12:40:00
多元的是法案,不是意见.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16 12:42:00
你骑士我!你的声音骑士我!你的眼神骑士我!你的态度骑士我!你的ID骑士我!你的暱称骑士我!你的签名档骑士我!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16 12:44:00
连输入法都骑士(X)奇事(O)我!连数字键都奇事(X)歧视(O)我!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3-02-16 12:45:00
kill大压力很大捏XD
作者: MeowDeLay (喵的勒)   2013-02-16 12:57:00
因为怕被歧视,就反过来先下手为强
作者: labbat (labbat)   2013-02-16 13:05:00
“我并没有歧视”,语毕,“但是,大魔王要换你当了”
作者: labbat (labbat)   2013-02-16 13:19:00
魔王不是指坏蛋,是指推著群众,迈向肉弱强食的法则概念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3-02-16 15:19:00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6 15:23:00
不是打工的那位欧?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3-02-16 15:23:00
魔王早死了,只有一个打工的女儿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6 15:24:00
不是钢普拉的X魔王欧?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2-16 15:25:00
贝玛:魔王 你淫了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3-02-17 22:00:00
你有权利发言 别人也有权利反驳你 有些同志连人身攻击的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3-02-17 22:01:00
的谩骂都忍了好几年 你被反驳一下就说是戒严?谁在扣帽子?
作者: thatsking (辉夜)   0000-00-00 00:00:00
哇连这里都有甲片十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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