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蕙仙/资深媒体人】
11月30日我在凯道参加“为下一代幸福赞出来”的活动。当我将举著“反修民法
972牌子”的照片PO在我的脸书时,一位作家朋友留言说,他与我意见不同,但“佩服公
开于脸书的勇气。”看到“佩服”、看到“勇气”这两个词汇时,我莞尔一笑,不禁有一
种“时光倒流”的感觉─我们又回到了某种戒严的时期了吗?
当许多艺人教授等表达反对“多元成家立法”时,即遭到网友灌爆脸书、甚至恶意
辱骂。这意味着公开表达对同性婚姻有不同意见是需要“勇气”的。台湾不是一个多元的
社会?同运者不是最希望得到社会的公平对待吗?如果“反对同运”是歧视,那么,请问
:反对“反对同运”是不是同样也是一种歧视呢?
台湾并没有长久基督教信仰的传统,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与轻视、伤害,其实并不如
那些基本教义派国家来的多且广泛,很多人对同性恋者的态度是“随便啦”;如今,在文
化、传播、社运圈,支持同运的论述其实早已成为强势,反而是想要表达不同意见的人要
用化名、要隐匿,以至于需要所谓的“勇气”。
此外,台湾的基督徒人口只有10%左右,如果社会对“多元家庭”方案有不同想法
,恐怕不会只是基督徒这群小众的意见,这点也请“多元家庭”的鼓吹者多想想。基督徒
或会有些执拗的人对同性恋者表露出不友善的态度,这就像任何社会运动中,总有鹰派、
鸽派之别是一样的道理。但同性恋者似乎也可以反省是不是太容易有“受迫害情结”了?
从2003年开始,每年10月底左右举行的同志游行已经举办了11届,而这么多年来,
有不同意见的人从未公开举办活动,况且,“为下一代幸福赞出来”的诉求很清楚的是反
对民法972条仓促修法,并非针对同性恋者。
台湾是个民主的社会,如果支持多元家庭的人可以说服大多数的民众支持、并且通
过修法,那么即使是意见不同的人也必须遵守。但是在此之前,可否请给有不同意见的人
一个不需要特别“勇敢”就可以表达意见的空间呢?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121600373.html
某族群不但有被害妄想症 现在还会把发表意见的反对者一个个揪出来批斗围剿
这种不尊重他人的族群根本都在搞逆向歧视 最没资格谈反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