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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但平等?放屁─谈反多元成家者的伪善与栽赃/吕绍炜2013.12.2
上周六,由“下一代幸福联盟”发起的反多元成家方案的游行,火热在台北上演。听到那
些反对者及政客的反对理由,让人对这些人的伪善、栽赃感到讶异。
立委丁守中说,尊重同志与多元性别者有相爱、同居等权利,法律对其保障不足部份,可
立法补强;但传统夫妻、家庭概念不该被轻易改变。
看得懂这段话吗?前面听起来像是支持多元成家,对同志充满著善意,甚至还赞成要给予
更好的法律保障;但最后来一句却是否定一切,同志最需要的法律保障婚姻权,在“传统
夫妻、家庭概念”的大帽子下,还是要归零。
这让人想到美国几百年来的种族歧视,虽然在南北战争、解放黑奴后,黑人仍是次等公民
。一八九六年,一个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波雷西,拒绝遵守黑白人乘坐火车要分坐不
同车厢的规定,结果大法官布朗主笔的判决认为,该规定未违宪;其判决书的“分离但平
等”原理,等于是由美国最高法院背书允许继续歧视黑人、维持种族隔离。尔后半世纪,
许多控诉种族歧视的案件,都在此“分离但平等”的原理下无功而返。
今日回看,每个人都可看出“分离但平等”原理的伪善与矛盾─只要是“分离”,就没有
平等可言。表面上说是尊重、种族平等,实际上则是在法制制度上就把不平等法制化。
因此,那些说他们非常“尊重”同志的选择、尊重他们相爱、同居的权利,甚至愿意让法
律补足以法律保障不足,但最后话语一转,却变成反对多元成家方案者,不仅让“尊重”
这个字眼变成最廉价、缺乏实质意义的词汇,其作法更是十足伪善、虚矫。试问:同志法
律上最需要者,不就是婚姻平权的保障吗?法律上的婚姻保障,不是只有婚姻一事,它牵
涉到许多相关而来的财产权、医疗权等保障。
至于那些还把多元成家方案说成造成家庭解体、性解放、影响人口、残害下一代幸福等说
法,就不值得一驳了。所有这些反多元成家方案者眼中的“恶性重大事宜”,那件不是在
没有同志运动、没有多元成家方案前,就已经是一个“现在进行式”了?
蓬勃的性产业、无孔不入的A片文化、离婚率的升高、男女性关系的开放、虐儿案的成长
…..,有那一个不是发生在异性恋的世界?又有那一个是因为多元成家的影响?没有,一
个都没有。但,那些反对者可以把这些事全部归因于同志、多元成家方案的影响与后果。
这简直是栽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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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炜今天有些激动~不过尊重这个词,倒是满常被滥用的,
“我尊重你...但是blab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