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同性婚姻里核心价值的问题(四)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3-11-12 19:47:57
这个部分是比较奇怪的部分。
4.宗教信念
这里我会分成两个不同的主张。
第一,在国家的层次上我相信政教分离的必要性,因此我会反对因为宗教信条的
理由来制订法律。我认为宗教是自律的、是透过宣教来让他人信奉皈依的。如果
是要透过国家立法的手段强制他人遵守自己的道德信条,那就快走到宗教审判这
地步了。
第二,我并不反对教徒依照宗教信念而活,进而去宣扬宗教信念。但是信徒必须
很谨慎地区分“经典上的教诲”和“依照自己的偏见而去撷取的经典段落”这两
个不同的作法。
让我举这个例子吧:近代《圣经》至少被拿来替奴隶制度与种族隔离作辩护过,
而这两者我们都不会认为是对的。在当时,基督徒确实也是拿着圣经的经文,表
示圣经教诲上帝的子民去蓄奴、去采行种族隔离政策。因此,必须确认不是那种
“依照自己的偏见而去撷取的经典段落”的作法,那么信徒依照圣经的教诲做事
才是有价值的。
在圣经新旧约里,大概有三到四个段落可以被解释成反对同性恋。我不作太多神
学诠释,我仅指出其中最明确,但是在我看来也是最不成立的一段: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利未记18:22)
这是段最明确反对男同性恋的圣经经文,通常也会被拿出来作为反对同性恋的经
文基础。不过我倒是觉得引用〈利未记〉,这件事本身就是就很麻烦:稍微了解
圣经与神学的人就知道,现在已经没多少基督徒真的愿意完全遵守〈利未记〉生
活了。甚至我还看过振振有词的言论,说新约之后〈利未记〉的规范就被“成全
”之类的。现在反同性恋时再把〈利未记〉搬来当证据,在我这种外人看来说服
力还真的很薄弱。更直接地说,老兄,你自己先彻底依照〈利未记〉生活个几年
,再来要求别人吧。
实际上即使是依据圣经的教诲行事,基督徒间也仍有不同的诠释和生活模式。台
湾主要是受到基要派(嗯,“基要派”这词在别的场合会翻译成基本教义派)的
影响,灵恩派则是另外一个大宗。但是基督教仍存在着自由派,也存在者接受同
性婚姻的教会。这点是想要反对基督教的人,必须要先认清楚的一件事。毕竟,
宗教也是伴随时代在前进的。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2-01-12 21:13:00
新教不像天主教甚至东正教有那么高的统一性质...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2-01-12 21:23:00
你漏了新约的罗马书。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2-01-12 21:48:00
罗马书和创世纪拿来说圣经反对同性恋是比较有说服力些但是这是神学的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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