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co2012 (世界越快,心愈慢)
2013-11-06 13:18:0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ZhB8hSz3LQ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0zNMGIm_sE
看看上面的连结吧
但心脏不好的人不要轻易尝试
在台湾
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在特定的一些前提下
才有强制辩护的适用
但是 一般的死老百姓
进去法院 怕都怕死了 若碰到上面的那种检察官
一般人民不懂法律
根本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现在的刑事诉讼法 改采所谓“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
检察官只是一造的当事人
宪法第7条保障人民的平等权
刑事诉讼法是运用的宪法
武器平等原则应从侦查阶段就被贯彻
请各位公民
向各位选区的立法委员反应
台湾的刑事诉讼法 需要引进全面国选辩护人的制度
因为 也许 下一个跑法院的就是你